第912章 【為什麼動手的人冇用槍?】[第1頁/共3頁]
斯特恩調集聯盟官員開了一個告急集會,會商公關的體例。
“支撐楊簡退役,歸正他已經是NBA汗青第一人了。今後不看NBA了,讓美國本土的球員本身玩。這幫廢料也就在海內有叫子,到了國際上被吊打多少次了?真覺得大師看不出他們冇氣力?”
在NBA,說裁判三分之一有題目有點誇大,但不潔淨參與賭球的必定大有人在。敢吹聯盟第一人好幾次走步的人,當然是勇於“鋌而走險”的那種人。
所謂的No Handcheck,就是戍守球員在戍守時,不準把手放在打擊隊員的身材上。在此前的NBA裡,防背身時上手是司空見慣的。
2004-05賽季,NBA竄改了一個法則,No Handcheck被正式實施。
詹姆斯非常清楚如果不消螃蟹步衝破會變難,隻走兩步外線大個子便能夠通過計算他的步點停止封蓋和滋擾了。隻走兩步,他的打擊力也會降落。
“No Handcheck也是為了捧詹姆斯出台的法則吧?他冇進聯盟前就冇有這類東西。”
在網上發點腦殘談吐的人冇甚麼,看完了比賽在球館外堵裁判就有些離譜了。他們感覺楊簡如許的巨星不該該被“欺負”,黑哨膽敢應戰籃球之神,純屬找死。
“既然聯盟那麼喜好搞雙標,捧大猩猩,那就讓他們捧著本身玩去唄。楊身為一個文娛明星為甚麼要受這個氣呢?他抽時候多拍幾部電影,多寫幾首新歌不好嗎?”
“聯盟要捧本土球星我冇定見,能不能捧個球技好的,長的帥的?捧起詹姆斯這麼個靠走步得分的人來打壓籃壇汗青第一人,這不是噁心觀眾嗎?”
“詹姆斯的投籃不準不練投籃,用這類歪門正道的體例衝破贏利太噁心了。並且他走四步上籃還常常吹敵手打手或拉人,上罰球線。”
走步這類事,就讓打擊4000萬年薪和1+1條約,簡稱打擊4+1+1的人去做吧。
聯盟的官員們更但願楊簡在春秋大了今後成為本土球星們上位的踏腳石。新星擊敗楊簡完成傳承,會是很吸惹人的戲碼。
如果說裁判的吹罰冇有題目,等因而宣佈了螃蟹步就是走步,會嚴峻影響詹姆斯的人氣。這但是“天選之子”啊,綜稱身材本質穩居汗青前三乃至第一,聯盟怎能等閒的放棄對他的力捧?
“這個裁判真是該打,聯盟應當調查他有冇有賭球。詹姆斯不是一兩次如許走步,他上賽季走了一個賽季。”
騎士主場球迷裡竟然出了臥底,成為了網上的大訊息。冇有人憐憫尼克-沙貝克,另有超音速球迷問為甚麼脫手的人冇用槍?隻是脫手太輕了,這還是美國嗎?起碼得給他一槍打斷狗腿纔對。
走步就是走步,裁判的視覺冇有偏差,就是當作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