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霜兒的過去[第1頁/共3頁]
本來她是想在外洋呆個十年八年,等讀完了大學,拿幾個學位再返國的。怎奈她娘想她想得緊,一年冇見到女兒就心慌,兩年心就亂了,三年人就委靡了,眼看就關鍵了病。無法之下,她爹隻能寫封信把她召返來,讓她返來陪她娘。
想當然耳,對於一個十二歲的女孩來講,征服一個國度是不成能的事。哪怕是現在的霜兒,也不成能征服佛蘭斯國。她所說的征服,實際上就是適應,也就是適應佛蘭斯國的環境。隻不過這女孩好強,不肯意說軟話,以是才用了“征服”這個詞。
遵循畢錦的說法,霜兒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就開端在乎我了。
霜兒是個很好強的人,好強的人最輕易中激將法。被父親這麼一激,她便盤算主張要留在佛蘭斯國。在給父親的複書中,她很果斷的表示,在征服這個國度之前,她絕對不回家。
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的疇昔感興趣,這意味著甚麼?我不清楚。但畢錦說,這是女人對我極度感興趣的表示。據他所知,霜兒從未在家人麵前談過男人相乾的話題,主意向家人扣問男人的資訊,這是頭一回。
畢錦他爹很聰明,他曉得霜兒此人得順著毛捋,哄著她走,便讓人買了好些西洋玩意兒給她玩。又常在她麵前說,西洋好呀,西洋風趣啊,如果他能年青二十年,必定去西洋留個學,切身材驗一下西洋文明。
不得不說,霜兒真是個很短長的女孩。戔戔十二歲,不會外語,在異國他鄉餬口了三年,不但適應了外族的文明和餬口,還學會了三種外族說話。
精確說,她是在我吼了她一頓以後纔開端在乎我的。畢錦說,他娘,也就是現在的畢家大婦,特彆喜好女兒。霜兒出世以後,就一向寵著,護著,連他爹和他這個宗子都說不得,碰不得。如果把霜兒弄哭了,他娘就炸了。
畢錦他娘是持家的,內院的事都歸她管。她一撂挑子,不管事,內院就亂了。內院一亂,畢家天然也就亂了。畢家是個大師族,財產多,家裡一亂,就會影響到財產,搞不好一天就要喪失個幾千上萬塊。如果遲誤了大買賣,喪失幾萬乃至幾十萬都是有能夠的。
她娘很支撐女兒的做法,不過霜兒一天到晚窩在家裡,除了自家人和下人,也見不到甚麼男人,如許如何談愛情啊?為了給女兒締造前提,她就隔三差五的把她以為合適的後生叫到家裡來,讓他們陪霜兒學習――也就是變相的給女兒找男人,成果霜兒一個也冇看上。
隻是半個月不到的工夫,霜兒就對西洋文明產生了興趣,吵著要去西洋留學――當時她才十二歲。畢錦她娘不放心,可架不住霜兒的軟磨硬泡,最後隻能硬下心來,托乾係,把女兒送到佛蘭斯國留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