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相處·[第1頁/共2頁]
固然徐誌摩將陸小曼視為至死不渝的靈魂朋友,固然兩人突破封建束縛,曆經千辛萬苦走到一起,成為想私奔之“表哥表妹”們的精力偶像,但佳耦間卻有了越來越多的厭倦和憂?。
徐申如警告徐誌摩,若想再婚,必須征得兒媳張幼儀的同意。
新婚後的陸小曼依公公之命隨徐誌摩分開北京南下,回到徐的故鄉海寧硤石。固然新兒媳進了門,徐申如還是看不慣陸小曼,他乾脆和老婆分開故鄉,去北京找徐誌摩的前妻張幼儀――二老將張視作乾女兒。
1927年春,北伐軍逼近杭州,跟著戰事的鄰近,徐誌摩和陸小曼不得不移居上海租界。租住在上海福熙路(今延安中路)四明村923號一幢三層洋房內。鬱達夫的夫人王映霞在文章中回想:陸小曼租了一幢洋房,每月房錢銀洋一百元擺佈,我們是寒傖人家,這個數量能夠保持我們大半月的開支了。
10月3日,北京北海公園,徐誌摩迎娶陸小曼,證婚人是梁啟超,主持是胡適,梁啟超也不喜好陸小曼,在婚禮上說:“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今後痛自悔過,重新做人!願你們此次是最後一次結婚!”
徐誌摩的父親徐申如是浙江省海寧縣硤石鎮的一個富紳,他以為兒子仳離已是大逆不道,另娶一個有夫之婦更是有辱家聲。再則他不喜好陸小曼,以為如許的女子操行輕浮。
1926年初,張幼儀返國,麵敵手足無措的徐誌摩,她淒婉地笑著對公公說本身和徐誌摩已經仳離了,並不反對他娶陸小曼。徐申如最後勉強承諾,但他有三個前提――結婚用度自理,家庭概不承擔;婚禮必須由胡適做先容人,徐誌摩的教員梁啟超證婚,不然不予承認;結婚後必須南歸,循分守己過日子。這三條徐誌摩都承諾了。
陸小曼喜好寒暄場合,愛熱烈,而徐誌摩更偏向於二人間界。陸小曼費錢如流水,買東西向來不問代價,並且出門都是洋車接送,家中的仆人奶媽都請了十幾個。徐誌摩的父親徐申如出於對陸小曼極度不滿,在經濟上與他們佳耦一刀兩斷,徐誌摩落空了家庭的援助,賺的錢底子不敷用。
當時徐誌摩和張幼儀在德國已經仳離,但徐申如以為冇通過父母,他必然要親身聽到張幼儀的定見才行。
王映霞曾在《我與陸小曼》一文中表露了陸小曼對這場婚姻的特彆感受:“照理講,婚後餬口應過得比疇昔甜美而幸運,實則不然,結婚成了愛情的宅兆。誌摩是浪漫主義墨客,他幢憬的愛,是虛無縹緲的愛,最好處於可望而不成及的地步,一旦與敬愛的女友結了婚,胡想耗費了,熱忱冇有了,餬口變成了白開水,淡而有趣。誌摩對我不但不如疇昔那麼好,並且還乾預我的餬口。……我以最大的勇氣尋求幸運,但幸運在那裡呢?是一串泡影,轉眼化為鳥有。”徐、陸收養的義女何靈琰回想陸小曼“是以夜為晝的人,不到下午5、六點鐘不起,不到天亮不睡”,徐誌摩出遠門時,陸小曼“既不幫他清算行裝,也不送他解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