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可混為一談[第1頁/共3頁]
“小案子?”李天風看了張桐一眼:“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吧。如果這個高強就偷了你一個電瓶車甚麼的,那就不大。是個小案子,罰款拘留半個月一個月也就夠了。”
“涉案金額多的話就不是治安懲罰條例內裡的懲罰標準了,而是刑法標準了。”李天風對張桐做了一個簡樸的解釋。
提及來這案子並不歸屬於李天風辦理,因為他是附屬於特偵部分的。普通環境下他隻措置異能覺醒者和歸鄉者的案件,並不賣力淺顯布衣的民事案件。這些案件都是轉交給淺顯警察去措置的。
張桐對於法律知識甚麼的並不是特彆體味,在李天風的解釋下纔有點明白。本身之前的設法有點像當然了,他摸了摸下巴。嗯,這個判罰比本身想的要來的重很多。
“甚麼忙?”李天風有些獵奇。
不過既然是一個孤兒院出來的,高強還是對肖瀟抱著必然的美意。他對著肖瀟點了點頭說:“不~不消了。我,我一會兒,歸去吃。”
他想起了《聊齋誌異:考城隍》中的一段:“故意為善,雖善不賞。偶然作歹,雖惡不罰。”高強知不曉得本身做的是惡?必定是曉得的,那麼要不要罰?天然是要罰的。
“李哥你是新麵孔。起碼那些小偷小摸不會去記你的模樣。你就幫我們做個扮裝窺伺。你出馬,我們在暗中埋伏。如果是單人的話就直接抓了,如果有團夥的話就把團夥找到一起給抓了。”賣力盜竊案件措置的警察看上去非常有經曆。
就在高強和李雪以及肖瀟聊著天的時候,張桐返來了,趁便把李天風也帶了返來。李天風穿了一身便服,坐在張桐的車後座上。
肖瀟擺了擺手:“彆人比較細心嘛。對了,高強,要不要用飯?過來一起吃嘛。”
“但是如果他是慣犯,乃至是團夥性的慣犯的話。那麼可就不是甚麼小案子了。”李天風對著張桐解釋了一句:“盜搶案件中擄掠是最重的。然後是入室盜竊和團夥盜竊。這些都是峻厲打擊的工具。”
張桐並不是一個因為瞥見對方非常不幸就會等閒放過對方的人,特彆是對方做的事情並不對或者說是嚴峻弊端的時候。
張桐騎著電瓶車把李天風一起載會了店裡。他已經做好了籌算,固然這個決定在某些人看來的確就是偽善。既然不想高強的家庭為此垮掉,那為甚麼還要找差人抓他?張桐卻感覺這兩件事一碼歸一碼,法是法,情是情。把這兩件事摻合到一起說,必定是要壞菜的。汗青上已經有太多如許的例子了。
“對了,我聽肖瀟和李雪說,你是開修車店的。另有冇有二手的電瓶車賣啊?我的這個朋友也想要買一台。”張桐指了指坐在本身車後座上的李天風,笑著對高強說道。
就像之前張桐在超市裡遇見的黃毛阿姨一樣,有一些小惡確切會很噁心人。張桐內心有了個計算,如果高強的家庭確切需求幫忙,本身把他弄進監獄了,他的家說不定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