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戰國策 - 第44章 燕三

第44章 燕三[第1頁/共5頁]

既至秦,持令媛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於秦王曰:“燕王誠振畏慕大王之威,不敢發兵以拒大王,願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驚駭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頭及獻燕之督亢之輿圖,函封,燕王拜送於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鹹陽宮。荊軻奉樊於期頭函,而秦武陽奉輿圖匣,以次進,至陛下,秦武陽色變振恐,群臣怪之,荊軻顧笑武陽,前為謝曰:“北蠻夷之鄙人,何嘗見天子,故振慴,願大王少假借之,使畢使於前。”秦王謂軻曰:“起,取武陽所持圖。”軻既取圖奉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拔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搇抗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絕袖。拔劍,劍長,摻其室。時怨急,劍堅,故不建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還柱而走。群臣驚詫,卒起不料,儘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軻。秦王之方還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擺佈乃曰:“王負劍!王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複擊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以是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擺佈既前斬荊軻,秦王目炫很久。而論功賞群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鎰,曰:“無且愛我,乃以藥囊提軻也。”

秦並趙北向迎燕

燕王以書且謝焉,曰:“寡人不佞,不能奉順君意,故君捐國而去,則寡人之不肖明矣。敢端其願,而君不肯聽,故使使者陳愚意,君試論之。語曰:‘仁不輕絕,智不輕怨。’君之於先王也,世之所明知也。寡人望有非則君袒護之,不虞君之明罪之也;望有過則君教誨之,不虞君之明罪之也。且寡人之罪,國人莫不知,天下莫不聞,君微出明怨以棄寡人,寡人必有罪矣。固然,恐君之未儘厚也。諺曰:‘厚者不毀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以故掩人之邪者,厚任之行也;救人之過者,仁者之道也。世有掩寡人之邪,救寡人之過,非君心所望之?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輕棄寡人以快心,則掩邪救過可貴於君矣。且世有薄於故厚施,行有失而故惠用。今使寡人任不肖之罪,而君有失厚之累,於為君擇之也,無所取之。國之有封疆猶家之有垣牆,以是合好掩惡也。室不能相和,出語鄰家,未為通計也。怨惡未見而明棄之,未儘厚也。寡人雖不肖乎,未如殷紂之亂也;君雖不對勁乎,未如商容、箕左之累也。但是不內蓋寡人而明怨於外,恐其適足以傷於高而薄於行也,非然也?苟能夠明君之義,成君之高,雖任惡名,不難受也。本欲覺得明寡人之薄,而君不得厚;楊寡人之辱,而君不得榮,此一舉而兩失也。義者不虧人以自益,況傷人以自損乎!願君無以寡人不肖累舊事之美。昔者,柳下惠吏於魯,三黜而不去。或謂之曰:‘能夠去。’柳下惠曰:‘苟與人之異,惡往而不黜乎?猶且黜乎,寧於故國爾。’柳下惠不以三黜自累,故前業不忘;不以去為心,故遠近無議。今寡人之罪,國人未知,而議寡人者遍天下。語曰:‘論不修心,議不累物,仁不輕絕,智不簡功。’棄大功者,輟也;輕絕厚利者,怨也。輟而棄之,怨而累之,宜在遠者,不望之乎君也。今以寡人無罪,君豈怨之乎?願君捐怨,追惟先王,複以教寡人!意君曰,餘且慝心以成而過,不顧先王以明而惡,使寡人進不得修功,退不得改過,君之所揣也,唯君圖之!此寡人之愚意也。敬以書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