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三月[第3頁/共4頁]
仲春十二日時,鄉邑內停止了慶功的宴席,固然範圍不如饗禮那樣大,但卻讓全族的族人感受非常經心,因為國度取得勝利的高興,稍稍衝散了幾分因為族人戰死而帶來的哀痛。
但是因為說親的工具隻是其他家屬的淺顯族女,以是長老懞薦就替蒙仲直言推卻了——這位長老如何會答應他看重的小輩僅僅迎娶其他家屬的淺顯族女呢?最起碼也得是各家屬的嫡宗女子啊。
“弄了半天本來是你們倆在搞鬼?”
“……”
必須承認,比擬較莊子的思惟,宋銒所著的《宋子》,在宋、魏、韓、楚等國廣為傳播,他的思惟除了“天人合一”以外,另有“情慾寡”、“見侮不辱”的主張,前者指禁止人慾,而後者,指要能忍耐欺侮——這裡所說的忍耐欺侮,實在是勸人莫要因為彆人的欺侮就與爭鬥,而當時世俗,大多是「一言分歧、拔劍相向」。
換而言之,樂氏一族情願將嫡宗的女兒許配給蒙仲,樂進、樂續兄弟二人從中著力不小。
在一番交換後,蒙仲這才曉得,本來樂進、樂續兄弟二人,就是樂氏宗主樂郭之弟、長老樂柯的孫子,論親份,樂嬿是兄弟倆的堂姐。
此時蒙仲正在從家裡的水缸裡舀水喝,聽了這話愣了一下,神采有點奇特。
這不,終究這群族兄弟在山澗將那幾隻狼的屍身剝皮宰割,然後各自揹著一大塊肉回家了。
對於宋銒,莊子是非常尊敬的,並且莊子也親口承認,實在宋銒纔是真正擔當了老子思惟的道家傳人,而他莊周嘛,則是屬於另類。
平常這個年紀的年青人,碰到六七隻範圍的狼群,怕是嚇地雙腿都發軟了,但是對於蒙仲、蒙虎、蒙橫、蒙瑉等一乾上過疆場並且也殺過人的士卒而言,狼這類野獸也談不上是甚麼可駭的事物。
結合武嬰、華虎、穆武、蒙遂幾人,蒙仲終究壓服了樂進、樂續兄弟倆今後不答應再給他添費事,總算使莊子居又規複了昔日的安好。
但是,蒙仲僅僅隻是蒙氏的小宗後輩,會有其他家屬的嫡宗女子情願嫁給他麼?或者說,那名女子的族內長輩會同意此事麼?
“這倒是……”
“仲兒呀,娘傳聞樂氏一族有一個叫做「嬿」的孩子……唔,跟咱家嬿兒一個名兒,那孩子傳聞挺不錯的模樣,要不,讓蒙薦長老抽暇帶你遠遠去瞧瞧?”
非常偶合的是,那名樂氏嫡宗女子也名叫「嬿」,年紀比蒙仲大一歲,是樂氏一族宗主樂郭最年幼的女兒。
離孟子坐得比來的萬章、公孫醜等幾名弟子,模糊感受他們的恩師有幾分咬牙切齒的意義。
縱使是莊子,現在也逗留在第二步與第三步之間,尚未做到他所主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