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賣價[第1頁/共4頁]
近臣道:“再如剛纔例子,若奴婢起家抵擋鄰居,使得鄰居臨時不能入內。若想要克服鄰居,則奴婢必強,將來必效薛、費之事。”
鄭君哼聲道:“魏韓以我三罪為名而伐,如果投降,也不過是審判我,效昔年衛成公故事,當庭辯論,指認我有罪,而投入大牢或是殺死我。”
如果完整將公眾交給墨家讓他們構造起來,那麼薛、費、滕等泗上諸侯就是個例子,到時候公眾崛起,索要的東西就越來越多,還能剩下甚麼呢?
“與魏韓,尚可談,起碼還守禮。與公眾,不成談,泗上眾國就是例子!”
二十年前商丘之變,近在天涯,鄭君乙聽近臣這麼一說,怎能不嚴峻?
誰曾想這一次魏韓合力攻鄭,使得局麵一下子超出了他的假想,之前慌亂之際答允了墨家的前提,現在想來已經是模糊後怕。
那近臣又道:“君上,我為您的臣子,所富所貴,皆出於君上,以是我才為您考慮。”
墨家固然在構造弭兵會和非攻盟約,但是附加的前提過分刻薄,要實施各種竄改,這是鄭君和駟氏都不成能承諾的。
“家奴在前抵當,鄰居進退不得之際,您與鄰居密談,說您會翻開後門讓鄰居出去,但必必要留給您一部分炊產,或者起碼儲存先人祭奠遷到彆處為君而棄侯伯之爵,這纔是對您最無益的體例啊。”
公眾一旦開端覺醒,一旦開端接管索要他們應得的統統是理所當然的事理,泗上的那些諸侯國就是個例子:終究亡了國、亡了社稷、亡了宗廟。
這也恰是駟子陽之亂後這麼多年,鄭國一向冇有和墨家這個有非攻、大不侵小之義的構造聯絡的啟事。
昔年駟子陽有壯誌大誌,那是因為當時候鄭國尚且另有和韓國對攻的力量,現在一分為三,魏韓已得其二,這時候便是駟子陽複活也不敢做如許的胡想。
鄭君乙冇參與當年的政變,可終究還是因為弑君之人立起來的,魏韓討伐的名義中也有這一條,鄭君乙是但願抵當的。
墨家前來鄭君歡迎的本意,就是改良新鄭防備,能夠做到韓國入侵死守一個月以待魏楚參與,底子冇想著甚麼富國強兵獨立重生,那不實際。
“現在魏韓攻打您,不過是為了好處,地盤、人丁、財產,這還是能夠談的,隻要保衛的住,起碼能夠做個封君。”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庶人不知禮,心中隻要益,卻無義。不知戴德,不知忠信,他們纔是您最大的仇敵啊。”
如果抵當的更久,這個賣價就越高。
“現在您如果借用公眾的力量,靠近於墨家,又如何能夠被魏楚韓所容?”
恍然間,鄭君又聽近臣說了最後一番話,一番讓他完整果斷了賣國之心的話。
按近臣的意義,如果先假裝承諾公眾將來要鼎新變法,使得公眾能夠儘力作戰,擋住魏韓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