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酷烈[第1頁/共4頁]
出列的這個不升旁人,恰是謝顯榮。說來謝顯榮也在大理寺呆了七八年,便是疇前對審案一竅不通,這些年呆了下來,他又不是個蠢貨,多少也摸著了門道,此時又是成心顯現自家聰明,是以解釋得格外清楚,且因著他的出身,倒也不怕獲咎人,到底他是皇後的遠親兄長,便是皇後壓著他的官位,可如果他叫人算計,皇後還能不幫他嗎?
這回鬨開,倒是光州有一戶姓陳的人家,家中富有良田千畝,廣廈連棟,算得上是本地數得著的財主。疇前也在梅佳手上打過回爭地官司。那回是刁民拆台,把一塊地步賣了兩家,兩家誰也不肯讓步,是以官司打在梅佳麵前。因著兩家都是差未幾的人家,梅佳倒是秉公而斷,並未曾偏私。
陳康有子陳裹,年方十五,倒是個有誌氣的,瞞著母親郭氏要進京去敲登聞鼓,也是梅佳在光州做惡太多,陳裹上京,也有另案的數位苦主情願伴同。
且梅佳即不在光州,便是他有所安排,所謂的人走茶涼,時過境遷,又如何扛得住禦史與刑部的細查,一旦查實,梅佳就是個極刑,他的上峰並吏部,自保都不及,哪個會保他哩。這恰是個調虎離山,釜底抽薪之計。
這道令旨以景晟的春秋來講,已算得妥當全麵了。禦史雖有查對百官之責,卻不是能查案的,是以再配上個大理寺少卿。而一起不準張揚,私服前去,是為著怕轟動梅佳,以免他做手腳諱飾。隻景晟未曾想到,如果無人諱飾,梅佳豈能在光州一呆就是六年,不升不降,又不調任,合該再問梅佳上峰纔是,便是吏部,也一定無人替梅佳全麵,是以就有大臣出列啟奏,將此中短長說得明顯白白。
高傲殷立朝今後,為使伸冤無門的淺顯公眾有申述之處,效仿前朝,也在朝堂外懸置登聞鼓。規定有冤不能自伸者,可撾登聞鼓鳴冤。登聞鼓下設有監衛,凡有人伐鼓鳴冤,監衛須立即奏聞,天子也須受理。隻是凡敲登聞興告狀,如果其狀不準,必當反坐,而如果以民告官,其罪加一。是以疇前雖梅佳酷掠,也無人敢上京來伐鼓鳴冤,不想這回遇著個不怕死的陳裹。
向來做親民官兒的,因著上繳的賦稅一定能收繳足了,更有本地各種破鈔,是以曆任多少都有虧空。老是上一任交鄙人一任手上,下一任再把來年的賦稅補到本年來,再拉下的虧空再由下一任接上,老是個寅吃卯糧。如果哪一任官員不利,急病死在任上,說不得要他將前頭的虧空都擔了去。而梅佳便是叫人敲了登聞鼓才被太子急召進京,且不使他與下任知州有交代,下頭阿誰知州隻消不是蠢貨,都會將前頭的虧空全算在他身上。即要叫梅佳將虧空都背起來,又如何肯替梅佳做保護?自是有甚查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