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頁/共38頁]
“我曉得。”我漸漸地說,“有個叫阿爾・泰斯洛爾的殺手用的就是這類槍,不過他現在人在福爾鬆,他用的是柯爾特護林者手槍。”
“我要的是成果,我情願為成果埋單。”他語氣冰冷地說,“我能夠當即付出,偶然乃至脫手很風雅,固然我不是個慷慨的人。我想我們都懂對方要甚麼了。”
“你很聰明,我們應當會相處得很鎮靜。不過你槍殺了那小子這事有些毒手,你籌算如何做?”
“好了,好了,你們……”霍金斯又開端打圓場道。
“趁你還冇打趴下來打我啊。”他嘲笑地說道,“我都聽到了,亨特裡斯說我甚麼都能夠,我都樂意聽。來打我啊,看我不打得你滿地找牙。”
“找費事……”我正想說但還是停下了,今晚我已經累得冇有精力說這些了。“感謝你送我回家,另有,去你的那些屁話!”說完我回身走進了公寓,上樓回家。
“一會兒我會讓你躺在床上,不會讓你甚麼感受都冇有的,我對殺人這類事是相稱講究的,我想弗裡斯科死得應當很痛苦,你倒是伎倆很快。”
她聽完高興地笑了。“你此人真搞笑,按理說我應當讓你滾蛋的,不過我喜好你的棕色眼睛,暖和的瞳孔裡另有金色的小點。”
“嗯,我一向在想,或許我們該當恰當給她一些零錢,當然不需求很多,如許或許她就會共同我們。如果她能聽我們的,就給些錢吧。”
“能夠。”他說完就掛了,我感覺他是個不太健談的人。
我點點頭。我們一起走到門口,霍金斯看著我走出房門,看著我下了樓梯,看著我分開前台,但他卻冇發明亨特裡斯寢室裡的統統。我想著他會不會折回房裡,就算去了,大抵也是去喝喝威士忌酒吧。
我踢開車門,手裡握著那把魯格爾手槍籌辦出去。
芬利森在一張椅子邊坐下來,用手摸著下巴。他的指甲都是方形,像冰塊一樣,色彩則是石膏般的暗黃。他年紀比希柏德大,但長得不是特彆都雅。他舒展著眉頭,一副經曆豐富的差人卻理不清案子眉目的神采。
我走出房間,沿著走廊走到電梯,坐電梯下到市政廳大廳,接著走到了街上。我走太長長的坡路,北風襲來,我到街尾處點了根菸,想到車還停在老吉特家。因而我便籌算去街劈麵打個出租車,這時停在路邊的一輛車內俄然有人說話。
“你說你和他一起坐出租車出去的?”我說,“他不能本身開車的話,為甚麼不讓布希送他?”
“好吧,聽到這個我真歡暢。”老吉特說,“我還擔憂他在哪兒喝醉了。”
(譯者注:美圓的英語發音“刀萊斯”,跟“勞斯萊斯”的英文發音很像。)
“消音器。”他說,“我猜你們這些聰明人必定感覺很荒誕,但這個不是無稽之談,要不然也不能連發三槍,我應當曉得的,因為這是我本身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