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訛詐錢財[第1頁/共3頁]
趙四娘嘴上這麼說,內心卻明白,趙成藍的丈夫固然很好說話,可他再如何說也是個男人,八成是不會再要這個給他戴了綠帽子的媳婦兒了。替趙成藍交贖罪銀?想都彆想!不把她抓歸去浸豬籠就算是顧唸到三載的伉儷之情了。
明顯犯下了罪,卻能夠通過交納財物來贖罪,從而清閒法外――這兒真是個款項至上的社會呢!看來這回趙成藍八成是死不了了。
在有理有據的詰問麵前,趙老爺子一行三人的鎮靜神采就足以證明趙元娘所猜全中。
“彆的,律法上規定,每十杖贖錢為六百文錢,那麼一百杖就該當交納六十兩銀子。聽聞我們靜海縣的知縣夙來循規蹈矩,按律辦事。我就不懂了,是知縣大人他看趙成藍特彆不紮眼,非要她交數倍於常的贖罪銀?還是你們不美意義奉告我們,實在趙成藍不止被判一百板,知縣大人破天荒地判了她一千板?又或者是……你們用心來訛錢?”
固然趙永忠悔恨老趙家人的無情無恥,不想再同趙成藍他們有甚麼乾係。可趙成藍畢竟是他心疼了近二十年的mm,那份心疼早已刻入骨髓,不是他想斷就能斷得了的……趙永忠的內心還是極其在乎趙成藍的存亡。
不過這錢許家不會為趙成藍出,可老趙家卻多數肯出。在這個重男輕女的期間,趙老爺子佳耦也算是個異數。他們不心疼趙永忠和趙永孝這兩個兒子,卻把兩個閨女看作寶。六十兩銀子對於淺顯農家來講不是小數量,不過老趙家除卻良田大宅以外,在鎮上另有一個鋪子,籌措一番必定是能湊得出來的。
很多時候曉得是一回事兒,能不能做到倒是彆的一回事兒。就算能夠做到,內心也不必然能夠安然接管。
“趙成藍為了一己私利,糾集多人聚眾肇事,幸而冇無形成職員傷亡。就算知縣大人認定她是想要藉此謀財害命,她也隻是得逞,罪不至死。如若不是犯下奸罪,她何德何能,能讓知縣大人另眼相看,例外將她打入大牢?
趙老爺子信口扯談道:“就是六百兩!贖罪銀是隻要六十兩銀子不錯,可那隻是明麵上的。還要用五百兩,把縣衙裡裡外外、上高低下,都辦理到了,官府才肯放人。”
薑氏情知丈夫心中難受,忙上前一步緊握住他的手,柔聲說道:“他爹,你另有我們呢!”
“三叔家作為苦主,為甚麼在他們主動撤回狀紙後,趙成藍還必必要交納銀錢贖罪?恐怕那些銀錢不是因為聚眾肇事而交納,而是用來贖趙成藍所犯下的奸罪的吧?
“看在你們年紀一大把的份兒上,咱就當你們是老胡塗了。上門訛錢這事兒,今兒咱家就不計算了。彆的,也不消你們來感激我們對趙成藍的拯救之恩。好了,這兒冇你們甚麼事兒了,從速上路,好走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