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稅律》[第1頁/共3頁]
穿越後第一百一十二天,李康終究建立了《稅律》的根基框架,包含所收稅種(停業稅、小我所得稅、地盤利用稅、印花稅、動產和不動產稅)及征稅體例。
冷靜的在內心為漢桓帝、漢靈帝、唐憲宗、唐文宗、宋神宗、宋哲宗、明神宗、明思宗等一票深陷黨爭泥潭的苦逼天子記念三秒鐘,李康對於以往本身所抱有的觀點更加堅信不疑:【公然民豬甚麼的都應當去死,一個彈壓統統的強勢魁首纔是真諦、纔是將來。】
更首要的是,除了李康以外,其彆人都冇有《憲法》的觀點,當代底子就冇有這玩意兒!以是,李康順其天然的冇有給本身找費事。
如果寫上'天子至高無上'、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或者'凡日月江河草木禽獸鱗甲皆歸天子'之類的君主獨裁法規,那是不是有些太丟臉?固然各朝各代實際環境確切如此,但冇需求大剌剌的白紙黑字寫出來啊?一點都分歧適國人的中庸內斂思惟。再說,既然天子都至高無上了,那申明天子超出於法律之上,那你好如許寫是幾個意義,這些法規不就是脫褲子放屁嗎?人家底子就不需求你承認的好吧!
但隻是個開端梗概,一堆人引經據典,吵了好幾天。最後的成果,李康冇有全如宇文愷的願,冇有先修百姓們最熟諳的規定犯法、刑事任務和科罰的《刑法》,而是點頭決定先修關乎當局荷包子的《稅律》。
但當兩邊臨時偃旗息鼓的時候,已經是楊、馮二人解纜後的第三天了。
這段內心告白充分透露了李康那顆狂熱的大獨/裁主義之心。
旁的還好說,那甚麼遺產稅較著是針對他們這些權貴或即將成為權貴的,這就是切膚之痛了。以是,統統人都心有靈犀,【必須勸戒主公轉頭,不能讓其在暴政的弊端門路上越走越遠。】
李康深感心力交瘁,內心暗道:【比起正兒八經的黨爭,這僅僅是小巫見大巫,連芝麻粒都算不上,真不曉得那些天子如何受住的。】
而李康本身則另有一些要事措置,倒是冇那麼輕易說走就走。
最後,隻剩下'該收甚麼種類的正稅'、'各種稅種又該如何收'成為了當前議題,比如阿誰遺產稅就值得商討商討;另有那地盤稅、所得稅,竟然搞甚麼累進軌製,這較著是不應時宜嘛,主公太剛強了!
千萬冇想到,兩派一向吵,吵到楊、馮二人分開,吵到李康垂垂不耐煩,看其景象,吵到天荒地老都有能夠,再這麼吵下去,這個夏季就不消出去了。因而,李康判定的叫停。
至於他為甚麼冇有修最首要的《憲法》,那是因為他感受現在公佈有點扯,如果大咧咧的寫上'私家財產崇高不成侵犯'、或者'天子犯法與百姓同罪',又或者'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等限定皇權的法規,就算寫出來,估計誰也不在乎,也冇人敢當真,既然如許,那些出來有個卵用啊!何況,李康又不傻,他腦筋有病才自縛手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