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總結[第1頁/共3頁]
我也能夠簡樸如許說,我現在還是在不竭學習不竭摸索,並寫不出儘善儘美的故事,但是我情願將本身能過寫出來的最好的故事閃現給你們看。
嚴格來講,第一卷和第二卷合起來,纔是這本小說的第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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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寧歡對於方彆的招式完整不體味,而方彆已經用黑無,端五和商九歌把寧歡的底褲都幾近看完的環境。
比如說葦名劍法天下第一這個梗,我就真的很喜好。
因為我想大多數讀者還是安溫馨靜看書的。
起首就是商定那一章,刹時讀者反應炸了,也就是方彆和寧夏商定如果寧歡過早到來,那麼寧夏就出麵讓寧歡把她帶走。
如果你們感受很難的話,你們先考慮一下,方彆十年間看了多少武功秘笈,這個應當更難吧。
配角拿出來一把槍你們紛繁說不公道,但是配角修煉十年就能夠秒寧歡這個修煉了七十年能夠說是幾近冇有缺點的大魔頭就很爽?
對了,書友群號。
但是現在這就是我的程度。
如果發在批評或者發在本章說裡,大多數我最後還是會刪掉的。
方彆的劍是真正殺人的劍,尋求的就是無懈可擊最快最準的劍法,這類劍法能夠禁止天下上的任何一種武功,就算是寧歡也被連砍了二十九劍冇有還一次手。
從最後霄魂堆棧的小貓小狗兩三隻,到前麵碰到越來越多的人,步隊也開端越來越強大。
我不是很懂的說。
以上,至於接下來的故事,能夠會臨時分開洛城這個舞台,前去其他的處所,這也是我實在很想寫的一段故事。
方彆起首是不會情願在如許大庭廣眾下脫手,其次,從最後的決鬥上你們也看出來了,實在方彆用力渾身解數,和寧歡打起來也不過是七三開。
這些都有表示和設定。
至於槍,我隻說兩點,第一點就是在龍王集會以後殺死紅狐的時候,方彆就開了一槍,隨後在洛城商九歌事件中,方彆搶先殺雲中雷雲娘,雲娘也是一個手榴彈專業戶,何況這個小說的背景朝代那麼較著,這個年代佛朗機炮都滿大海跑了好吧。
讓我們下卷再見吧。
一方麵是作者從設定上的思慮,另一方麵,則是從劇情展開上的過程。
妥當文不是無敵文的說,以及這本謄寫到現在,也已經不是嚴格的妥當文了。
方彆不是甚麼一窮二白的人,他是玉蜂何萍的獨一弟子,能夠享用全部蜂巢最好的資本。
並且能夠理直氣壯地說,這確切就是我最好的程度,我將來能夠會進步。
第二,方彆來到這個天下以後,在武功冇有體例速成的前提下,他嘗試通過蜂巢的資本來造槍是很普通的事情,燧發裝配,膛線加紙包定裝彈藥,顆粒化黑火藥,大範圍製作有難度,小作坊式手工做一點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