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樹立權威[第1頁/共3頁]
傳聞他們的少爺,明天當衆宣佈過,本身是“阿讚恩之王”。
他必必要建立權威!
“嗯?”林可聽了三組組長的話,臉上怒容一收,嚴厲起來。
他們這時才曉得,本來當逃兵的結果那麼嚴峻!
而一邊喊,他們的目光一邊也在往林可身上聚焦。
三組組長愣了愣,像是不敢信賴一樣再度問了一句:“我的意義是,羅斯福爾隻是逃竄罷了,我感覺”
就在這時,正在喝彩的人群中,林可的母親手腳並用、不顧風采地爬上車頂,不管那些血汙,直接抱住了林可。
各個衛兵麵麵相覷,而後福誠意靈,立馬抬起本技藝中的劍刃,紛繁大喊:
不但不曉得,還會對他的決定作出質疑!
現在,任務勝利,看來那兩端深藍色的老虎不會再來了。
“少爺不答應火化屍身嗎?”
他,就是阿誰權威!
“我們勝了!”
他們中一些人模糊想起了之前的傳聞。
畢竟那是被林可一劍殺了的。
“我我們勝了?!”
衛兵們喃喃自語,麵麵相覷,至今有些恍忽。
除非有特彆之處,或者收到賞識,比如像這位兔人一樣,不然連跟隨貴族的資格都冇有。
“當時羅斯福爾想跑,另有很多人都想跑!有一小我跑了,就會有第二小我跑!最後呢?最後大師都跑了!”
林可咧開嘴笑了笑。
“起來吧尼克斯。”林可扶起毛茸茸的尼克斯,手感很好。
哭半天冇說一句完整的話。
“嗚嗚嗚,小林可嗚嗚嗚方纔太傷害了嗚嗚”
而衛兵和仆人們則是開端照顧傷員,方纔受傷的人實在太多。
“就算有一兩小我跑了出去,你去哪兒?回阿讚恩城堡?你感覺丟棄了我們的逃兵,誰還會采取你?不殺了就算好的了。”
“阿讚恩的光榮”
但是士氣常常就是如許由少到多堆集起來的。
他看體係不是為了看嘉獎,而是為了檢察來犯之敵有冇有真正被擊退。
那麼快?那麼輕鬆?
就在這時,渾身是血的林可已經站在了車頂,並且收回一聲大喝:“阿讚恩的光榮,庇佑著我們!”
在這裡的風俗,身後的人必必要火化才行,不然在身後都會被一些陳腐而殘暴的亡靈法師找到,然後囚禁靈魂接受無邊的痛苦。
躺著三四十小我,還死了好幾個。
車隊中間。
車隊的人看著林可站在車頂染血的身影,在太陽的映照下,隻感覺光芒萬丈。
林可內心歎了一口氣,把那些憐憫儘皆收緊不露半分,聲音則是儘量顯得非常氣憤:“他的屍身,不答應火化!給我丟到樹林裡給豺狗們啃食吧!”
衛兵們大喝,聲音大了很多,臉上都是笑容。
任務勝利了!
“羅斯福爾是逃兵!曉得甚麼叫逃兵嗎!”林可聲色俱厲,直接大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