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金額一個億的大合同[第1頁/共5頁]
等來歲新一代的旗艦機型出售的時候,找來歲最紅的明星代言。
對品牌方來講,實在更喜好簽短期代言。
方醒隻要看條約的大抵框架就行,至於細節,由公司法務把關。
助理趕快出去,然後快步把影印好的條約拿出去,分發給公司的高層。
高層集會並冇有會商多久,事情就擺在麵前。
一名明星代言一兩年時候,情願為明星買單的粉絲,根基都發掘出來了。
如果遵循李昌嚴提的代價,《狂飆》第三季的插片告白代價520萬一集的話,那麼13集的總價就是6760萬。
方醒點點頭,考慮一下,答道:“如果兩份條約一起簽,條約金額就過億了。”
集會纔開到一半,總裁助理就捧著一份傳真過來的條約,走進集會室,說道:“方總,honor公司的條約發過來了。”
條約上,已經用筆圈出了一些關頭條目。
這在明星代言行業,是通例戰略。
李昌嚴回到公司以後,調集高層開會,宣佈新的代言和《狂飆》第三季的插片告白。
“那我這就歸去和其他法務過一遍條約,待會給方總回話。”法務部的賣力人當即捧著條約出去,回法務部的辦公室乾活。
方醒三年前代言過honor手機,那一次代言對honor公司來講,是一次非常勝利的代言。
這類級彆的條約,即便對於honor和方舟文明來講,也是超等大條約。
honor公司的條約裡,把這一條寫進條約裡,也隻是製止方舟文明因為趕時候,胡亂抓小我來拍。
把條約的大抵框架都說完以後,李昌嚴續了一杯咖啡,說道:
一個多小時以後,法務部賣力人捧著兩份條約返來。
不過,品牌方簽代言人,普通都是提早幾個月簽的。
除此以外。
不過,耐久代言,這對品牌方來講,實在是有風險的。
“方老弟,《狂飆》第三季的告白必定要出售的,並且隻要一個禮拜時候。
乃至還動用了查稅這類非常規手腕。
頓了頓,法務部賣力人又彌補道:“說白了,就是品牌方擔憂代言人出負麵訊息,算是保障品牌方權益的條目。現在大品牌的代言條約,根基都有這條。”
方醒打個響指,問道:“條約影印了嗎?”
是以,代言條約到期以後,就冇有續。
是以,李昌嚴直接給520萬的代價,也已經是最高價。
“還冇有。不過,這個事情,我根基是能做決定的,隻要方老弟同意,歸去開個會,當天就能簽條約。”李昌嚴對此很有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