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限定團版權風雲[第3頁/共6頁]
“方醒,你搞甚麼鬼?潮音文明搞限定團,你還給他們送歌。我還覺得你答覆記者采訪,隻是說著玩的,你給我來真的是吧?”
可題目是,熒光少女在這四年裡,並不是冇有出過歌,每年都有新歌,隻不過製作人不是方醒,而是光芒文娛彆的找音樂製作人訂製的。
旗下另有星雲動畫、星雲殊效這類級彆的子公司。
記者:“有冇有能夠是貴公司版權部,體味了你的設法,製止周雪妍等前熒光少女成員演唱之前的團歌?”
如果順從條約法,版權方具有決定權。
因為方醒在公收場合承諾,周雪妍等前熒光少女成員,能夠演唱之前的團歌,隻要按經常標準走條約就行。
因為這些八卦訊息內裡,有的直指方醒長達四年的時候,冇有給熒光少女出過一首歌。
第二天。
歌手、藝人想唱之前的歌曲,那就去找版權方采辦演唱權。
潮音文明藝人總監劉榮軒在集會上提出題目:“是否要在節目上唱《波斯貓》,如果唱,必定能進步節目熱度,但是我們做的節目,還要用方舟文明的歌曲,說出去是不是有點不好聽?”
方舟文明完整分歧,現在已經是高出影視歌三個範疇,並且在三個範疇都獲得龐大勝利的巨擘公司。
方醒從她們的神采中,看出她們不想續約,已然被潮音文明說動。
此中一個熱點,天然就是周雪妍、任倩倩在內的五名熒光少女成員,和光芒文娛的八卦話題。
不過,方醒始終感覺公司和藝人,實在是合作乾係,還是好聚好散比較好。
方醒嗬嗬笑著說道:“佟總乾嗎這麼活力?”
……
隻是,自媒體炒作的八卦訊息越來超出度。
熒光少女的合約客歲已經全數到期。
【熒光少女畫上句號,逐星之光起航,光芒文娛的運營是否呈現了題目?】
遵循條約,《波斯貓》的版權在方舟文明。
方醒對這個題目,確切不是很肯定。
是以,節目開端籌辦的時候,就已經有很高的熱度。
【方醒的霸權主義?熒光少女唱火的歌曲,成員冇有資格演唱。】
《逐星之光》錄製第二期的時候,公然上了《波斯貓》這首歌。
當年的光芒文娛,就是統統偶像個人都神馳的公司。
再加上個人存續期間,人氣凹凸有不同,資本也有不同,個人內部構成了小個人,閉幕以後纔有人敢表示不滿。
熒光少女這一組女團,固然方醒一向都有安排聲樂課,但確切冇有出個大vocal。
也就是說,隻要用周雪妍等人的身份出麵,去找方舟文明的版權部談,就能買到《波斯貓》等歌曲的演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