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下立判[第2頁/共6頁]
李素現在內心很衝突,他和鄭小樓畢竟不算太熟,短時候裡也冇生出多少主仆情分,更何況這傢夥常常一副酷到冇朋友的模樣,好幾次李素都想叫王直把他騙進暗巷裡敲他悶棍,讓他板著一張酷臉得瑟……
擺在李素麵前最好的挑選就是扭頭便走,鄭小樓犯的事任殺任剮,李素毫不再摻合,不然不但冇占住事理,還很有能夠會引火燒身。
但是如此腐敗的世道,仍有很多不伏侍。
李素笑吟吟地接著道:“另有,前次你利用我父親買三百畝地的事,我也諒解你了,還是那句話,下不為例,我父親人誠懇,縣令大人可彆欺負他呀……”
令人感喟的是,這些賤籍並不在大唐法律庇護的範圍以內,妾室也好,丫環也好,雜役也好,惹得仆人不歡暢,當場殺了也就殺了,實際很殘暴,地主家裡殺頭牛要到官上報備,暗裡裡殺牛的人還要被判下獄,但殺一個賤籍奴婢底子不必跟官上說甚麼,殺完後派小我跟官上說一聲,官府確認了被殺的人是賤籍後,隨便罰個幾百文錢,這件事就算結案了。
世道,民氣,她冇來得及看通透。
李素皺眉捂著鼻子從胡商步隊中穿行而過,趕到涇陽縣衙時已是快傍晚時分了。
事情很簡樸,每個細節都清楚清楚。
結局天然不如小女娃設想中的那麼誇姣,她的麵貌身材充其量隻是過得去,冇到傾國傾城的境地,以是地主兒子也冇太珍惜她,小女娃回到地主家不到一個時候,便被地主兒子活活虐殺。
李素眉梢一挑:“哦?果然殺了人?還請縣令細說清楚,若鄭小樓真犯了國法,我斷不會偏袒秉公,縣令任殺任剮,我毫未幾說一句。”
李素頓時生疑,皺眉盯著他高低打量:“如何說我也是鄭小樓的主家,他犯了事,連麵都不讓我見,這內裡莫非有文章?周縣令,我雖年幼,可也不是好欺負的……”
丫環是賤籍,這個年代賤籍私行從主家跑出去是要被亂棍打死的,罪名是“逃奴”。
李素神采烏青,他發明這件事很費事,很毒手。
“好,我諒解你了,下不為例。”李素緩慢介麵,並且語氣很寬宏。
李素笑意盎然看著周縣令:“縣令言重了,本來呢,上門便是客,客人拜訪仆人天然要斯文一點的,但是縣衙門口阿誰守門的戳得我直冒火,何況……周縣令派人衝進我家拿人的時候也冇見如何斯文。以是我也想嘗試一下仗勢欺人是甚麼滋味,嗯,試過今後滋味公然不錯,難怪周縣令派來的官差在我家橫衝直闖,號召都不打拿了人便走……”
鄭小樓苦勸無果,隻好陪小女娃在林子裡待了一夜,第二天朝晨。小女娃擦乾了淚,向鄭小樓道了謝,慷慨赴死般回到了地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