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還牙[第1頁/共3頁]
因而李素瘋了,真正的瘋了。
李素並不曉得他和東陽畢竟還是被李承乾惦記上了,結果比被賊惦記更嚴峻。
“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袖去,深藏身與名……誰能書中間,白首太玄經。”
李世民笑著點頭:“孫卿陳腐了,曆朝曆代皆有俠客現世,一因國有危難,二因君主昏庸,三因人間不平,朕的大唐若吏治腐敗,民風樸素,朝野欣榮,天下已無不伏侍,俠客自會斂鋒藏芒,泯於人間,說到底,根子終在朝堂君臣身上,朕信賴大唐長此以往,所謂俠士畢竟會漸漸消逝,或者,為國所用。”
“是,臣聞知李素瘋了,倉猝入獄巡查。瞥見李素披頭披髮,赤足而行,眼中有血絲,且舉止奇特,他將縲絏每餐給犯人喝的一碗淨水倒在本身的囚衣上,說甚麼兩次皆穿此衣,可見此衣與他有緣,既是有緣,不能不敬它一碗……”
孫伏伽遊移隧道:“詩自是好詩,但是,少年不思報國,而慕艾俠客之流,目無國法,隻求稱心恩仇,立意未免……”
孫伏伽聞報眼皮直跳。彆人不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職位,孫伏伽卻略知一二的,昨日還特地將他召進太極宮垂問李素的環境。
“當然是裝瘋,牢裡關幾天就瘋了,小娃子哪有如此經不得事,孫卿,東市之案究竟如何,你與朕細說清楚。”
孫伏伽不敢怠慢,倉猝入太極宮稟奏。
李世民聞奏以後也楞住了。
“吟詩?”李世民神情有些古怪。
李世民聽得兩眼放光,捋須歎道:“公然是佳句。‘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 朱亥,侯嬴販子俠士之風躍然詩中,當真是意氣風發。妙極,此詩亦可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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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伏伽凜然不語,他清楚所謂“善”與“惡”指的是甚麼。
“李素第二首詩快快吟來。”李世民饒有興趣地笑道。
獄卒是真被嚇到了,李素的身份△,分歧於彆的犯人,這位但是曾被封過爵,任過一衙首官的人物,若在獄裡瘋了,上麵必然會究罪的,層層遴選下來,他這個小獄卒必然是背黑鍋的不二人選。
李世民聽完後久久不語,眉頭蹙得緊緊的,很久,幽然歎道:“這件事,李素動手太狠,自是該罰,但是善不揚,惡不懲,畢竟還是受了委曲……”
“第二首……不是詩。”
孫伏伽是大唐第一名狀元公,文才和記性自是極佳的,聽李素念過一遍便完整記了下來。
孫伏伽走後,李世民仍怔怔站在殿內,不知想著甚麼,好久未曾動過。
當大理寺獄卒倉猝跑到縲絏前,驚詫發明李素披頭披髮,光著腳在牢內走來走去,時而對著獨一的一扇小窗悲愴長歎,頗具三閭大夫憂國憂民長吟離騷之神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