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國企[第2頁/共3頁]
之以是從豪侈品動手,一是因此今貿易實在是不發財,布衣冇甚麼采辦力,二是國企中不免有各種貪弊、把持之□□,如果專賣必須之物,悠長今後必定毛病民生,豪侈品就冇有如許滋擾,並且如此便約即是以權貴出錢幫助軍用,不管是物議上,還是我的知己上都更過得去,三則是因我做豪侈品有天然之利――全百姓風,無不自宮中而始,而我現放著母親、阿歡、婉兒、阿崔等“模特”在手邊,隻消請她們將我的東西一用,再去內裡一傳,絕冇有賣不出去的事理。
為防大臣說皇家有鬻貨之名,還特地誇大此項支出總歸地官而非內廷,辦理者將是天官選任的品官而非渾家,目標首要也不是為了贏利,而是“以禮法教養為主旨,指導大周婦女精確穿著表率”和“賑軍濟貧、買賣為輔、優先雇傭費事民婦”,同時將品牌分為六等,規定布衣隻能買第六等品牌之衣,九品至五品隻能買第五等及以下,五品至三品可買第四等及以下,三品至一品中非宗室可買第三等及以下,三品至一品中宗室可買第二等及以下,第一等隻準天子、皇後穿戴,是為貢衣。
作者有話要說: 查口糧查久了,一不留意到現在,bug明天改…晚安…
現在朝廷籌錢,不過幾法:加征稅賦――這是千萬不成的;鬻官府內廷之貨――這體例雖被高祖用過,卻有貪利之名聲,素為父親和母親所不齒;自貿易中抽成,或是勸人“捐獻”,又或是自官員薪俸中裁剪――為著一二萬貫錢,且又非一時一次的事,卻太小題大做。
我的設法,倒是有些近似鬻貨,不過要更進一步,設立官營的商戶――也即宿世所說之國企――運營的類目我也想好了,做豪侈品,第一步則從衣服開端。
軍學以後我本閒了些時候,這一陣卻又忙起來。不但是因我所想的立黨之事, 也因母親又交了一件事給我――或者說是我向母親討了一件事做:王孝傑出征大捷, 光複安西四鎮, 返京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