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嘲諷[第1頁/共3頁]
我之以是曉得她是從那處所出去,是因自紫宸殿出來便直奔了建福門去,左等右等都等不見人,派人去問,才知內裡,當時一股明火自胸膛而發,恨不能立即便追疇昔,把那帶路的給打一頓,可惜建福門離東宮實在太近,冇等我往回走,已經被不知甚麼時候走出東宮的李晟叫住,我隻能含了肝火,低著聲氣向我這位好太子哥哥施禮。
我道:“如果詩書筆墨之屬,苦練倒也無妨,但是騎馬如許傷害的事,一個不當,就把我摔下來,跌得粉身碎骨,我天然要慎之再慎,還是先在駑頓時多加習練,等技藝諳練,再馭寶馬。這便叫在甚麼境地,做甚麼事。”
自早上起,我便一向在想如何清算殿中人事,《韓子》上有些話說得很有事理,主君要不被人壅蔽,第一權益不能假借於下,第二獎懲必須清楚。我已向父母討得權益,接下來便是明獎懲——我從小便萬事未曾勞心,做事率性得很,歡暢時候犒賞也冇個定命,火氣上來,也常常口不擇言,我雖已故意要改,畢竟賦性難移,倒不如定個成法,既免得我本身措置不當,又清除了殿內端方。隻是這期間的律法風俗我隻曉得外相,要定這些規章律令,到底還是要依托殿中這些有資格又有些學問的侍從,又怕他們合起來哄我,便想了這個主張,乾脆明定典章,今後辦事時候,照本宣科便可,這體例在後代,不過是公司企業裡最粗淺的事情範圍和職責描述,在這期間卻算是新奇,殿中諸人都麵麵相覷,唯有宋佛佑喜道:“公主莫不是要仿照前年賢人頒《大唐律疏》,以明下民之去處、參獎懲之有是?如果,妾請名之《蓬萊疏令》,令殿內諸人遲早朗讀,以保端方有守,周遭不失,如此,殿內必去處有主,動靜隨分。”
我道:“它當然是好馬,我卻不是好騎手,倘若普通的駑馬,叫我騎著,便一時把持不當,因它遲緩駑鈍,也不至於將我摔下,或是撞到哪些不該撞的處所去。若以我如許不頂用的騎手,去使喚一匹心高氣傲、又跑得極快極猛的寶馬,不說這馬肯不肯聽我把握,隻說以我的技藝,萬一有些差池,又待如何?”
提及來,後代人總傳聞大唐亂世,感覺我大唐必是百姓敷裕、國帑充足,這天下必然河清海晏、萬邦歸心。但是自我在這裡待的十二年來看,這大唐亂世的由來,卻委實有些多難興邦的意義。不說建國未久,昔日門閥世家枝蔓交纏、盤根錯節、把持朝政,也不說高祖、太宗時諸子相爭、拉幫結黨、禍亂朝綱,更不說吐蕃、突厥三不五時就到都護府或是幾個邊疆州郡逛一逛,打劫些人馬糧草,但隻看這西都常常鬨水災,東都又常常發大水的弊端,便可知當今國事之艱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