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察覺真相(三千字)[第1頁/共4頁]
易初站起家,“對於莫狀師方纔所說,我有需求為我的當事人解釋一下。夏密斯比來身材確切有些微恙,但毫不是甚麼惡性感抱病或是其他嚴峻疾病,但願各位陪審團不要被字眼誤導。”
“特彆的……?”小乖乖饒饒頭,不明白。
呈上去的是一組照片和一段灌音,恰是乖乖當時被唐振邦綁架後,唐振邦打來威脅電話和夏乖乖滿身被綁,口粘膠帶的照片。
“冇甚麼……”,他站起家,臉上又規覆成了一貫的淡淡,號召客堂裡正看電視看的帶勁的夏乖乖說:“乖乖,快過來吧,爹地給你煮了好吃的東西。”
第二天一早,他踐約來到紫荊公寓接乖乖,夏桐很捨不得,一向抱著她不肯走。在門口拖拖遝拉了近半個小時,這才依依不捨的放開她。
“夏桐。”他昂首看她,目光中模糊有些她讀不懂的沉痛:“和我結婚,真的讓你這麼痛苦嗎?即便――。”他頓住。
“即便甚麼?”夏桐獵奇。
“傳聞夏密斯現在住的紫荊公寓裡的屋子是租來的?”
“不謹慎嘛!”半晌,她冇好氣的說。
當全部法庭迴盪著夏乖乖驚叫聲時,氛圍達到了顛峰。莫升見醞釀的差未幾了,這才說:“方纔灌音中抽泣的小女孩便是夏密斯和我當事人的女兒,這段灌音和照片攝於一個多月前。當時候這個女孩恰是由夏密斯照顧和扶養。但是在這段期間產生了甚麼事呢?我當事人的女兒在夏密斯照顧下,卻被好人綁架訛詐,度過了暗無天日的兩天,幾乎丟掉性命。這段經曆對於一個隻要四歲的小女孩來講,實在是太殘暴太暗中了,最後若不是我當事人捨命去救,這小女孩隻怕活不到明天。試問各位陪審團及法官,一個粗心到讓孩子失落遭受綁架的母親,又有甚麼資格稱之為一個好母親?一個為了救孩子不顧性命,最後受重傷,不得不在病院躺了一個多月的父親,又憑甚麼連一個本該屬於他的扶養監護權都得不到呢?”
“嗯!”醫師重重點頭:“那蜜斯當時和我說,她老公是小我麵獸心的牲口,趁著她上班和她的蜜斯妹勾搭上了床。然後她說要打掉這個孩子,還要和他仳離,讓他淨身出戶滾蛋。還說祝他下輩子生孩子冇p眼……。”【夏桐豁免淚:大姐,冇p眼這麼暴虐的話是你說的吧?】
易初站在母性的角度,闡述完孩子和母親餬口的各種無益溫馨的方麵,句句在條在理,博得滿場大部分人的分歧認同。
男人的心突然一縮,遊移了一瞬,隨即拿起查驗單,看起來。
“這個蜜斯我曉得,一個月前在我這裡查出有身了……。”醫師墮入回想,說:“不過看阿誰蜜斯當時的模樣,彷彿不如何想要這麼孩子似地……。”
他冇答覆。上完藥,他俄然問:“你比來抱病,是因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