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2頁/共4頁]
劉老爺想要複起的但願終究被掐滅,這一年多來他使出去的錢全打了水漂,哪怕劉家二少也是以在當局裡變得敏感了起來。而劉家的大少爺,自從北邊戰事一響,他就拖家帶口逃到了滬市,北方的米行完整扔在了北方,劉家百口高低竟然隻能靠劉二少贍養了。
“唉,不想家中竟出了個才女,如果早曉得,也不必鬨成明天如許。想來李姨娘和兩位mm是有些怨氣的,不過都是一家人,冇需求弄得這麼丟臉,不如我想體例與她們見個麵,然後讓她們回家來。”劉景潮說。
“您如何就是聽不明白呢?您女兒現在已經不是您能招惹的人了,如果上頭冇人放話,您覺得我們都瘋了嗎?有錢不要?”
事到現在,劉老爺才曉得大太太揹著他做下的事,他將她抽了幾個巴掌後鎖在了家裡,不準她出門,不準她打仗外人,不準她做任何事,家裡的事件全交給了鄭姨娘。
法院裡的人卻奉告他,戶籍證明上已經寫得清清楚楚,底子冇有甚麼持續爭辯的需求。
劉老爺訝然道:“如何?她們靠上了誰?”
鄭姨孃的大女兒劉四姐是豐業製藥家至公子的愛妾,小女兒劉六姐也早在十二三歲的時候就許給了另一名有錢大少爺當小妾。
很多年來,鄭姨娘一向謹小慎微,現在大太太聰明反被聰明誤,或者說心氣太高本身斷了後路,劉宅竟然是以成了鄭姨孃的天下,不成不說風水輪番轉。
本覺得如許一說,法院也必須得站在法律的層麵上,按端方辦事了,誰知卻被奉告,劉五姐已經年滿十六歲,是國度法定的成年女子,劉家已經冇有監護的職責了。
本來就是留著送人的,現在恰好派上了用處。
因而,劉景潮去了法院,倒也冇有明目張膽地狀告李氏拐帶人丁,而是用了個偏招,說劉五姐未滿十六歲,劉家對她有監護的職責,以是想要找回失落的女兒。
劉老爺問清楚事情委曲後,拍案罵道:“怪道三個弱女子敢逃家,倒是有本性子野的,倒是小瞧了她們。”
劉老爺聽了兒子的話,冷哼一聲道:“她當然不敢承認,如果她敢,我就告她違逆不孝!不過你說得在理,那就把她們弄回家來吧,我的女兒還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劉家本來也想大事化小得,誰知冇過量久,竟然有個大族少爺求上門來,問山嵐先生另有姐妹冇有,如有的話,想結為秦晉之好。
“不瞞您說,您這錢我們還真不敢收。我勸您啊,也趁早收了這份心吧,都是一家人,何必非跟本身女兒過不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