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1頁/共4頁]
劉老爺天然氣得不輕,寫信來痛罵特罵,我覺得你是甚麼品德清俊的人物,竟然還美意義寫大俠行俠仗義,我看不過豬狗之流,風致差勁的無恥之徒。
說她伶人出身,做過賣身妓|女,勾搭了一名渾厚的先生當了他的姨娘,婚後好吃懶做,穿金戴銀,吵架下人,掐尖惹事且愛跟外男眉來眼去。有一次,家裡太太叱罵了她幾句,她就偷了家裡的財帛,並拐帶兩位蜜斯逃脫了。
文章用一種站在高處鄙薄彆人的語氣,詳細地先容了林海潮聲這小我物。口氣諷刺至極,的確是剜心砭骨、各式熱誠。
幾天以後,雪蘭收到了劉老爺的複書。信裡說得凜然大義,必然要懲辦惡奴,追回家中走失的蜜斯,還但願山嵐先生能夠明辨是非,不要仗勢欺人,‘兼併’彆人的妻女。
因為很多時候,並不是痛苦挑選了我們,而是我們挑選了去痛苦。
然後某一天,雪蘭俄然發明李氏眼睛紅紅的呆坐在房間裡,跟她說話也冇有任何反應,的確像木頭人一樣。
題目就是高文家雪後山嵐放蕩無恥。
作者叫林源橋,這小我曾在雪蘭寫《冰凍千年》的時候,站出來捅過馬蜂窩,被世人唾罵後,他銷聲匿跡了一段時候,冇想到又冒出來了。
雪蘭把李氏扶起來,給她擦乾眼淚,然後柔聲安撫道:“彆說傻話了,娘是因為我纔去唱歌的,如果你因為這事想不開,棄我和姐姐而去,那不就是我把你害死了嗎?你叫我後半輩子還如何活呢?或許你前腳走,我後腳就跟你去了。”
最後隻是有人寫信來責問她,報紙上的動靜是不是真的,但很快就有人言之鑿鑿地在報紙上對她痛罵特罵了。
能用錢買來一時的耳根清淨,雪蘭是不憐惜的,她本來也籌算跟劉老爺暗裡處理。他提出一個金額,兩邊還價還價,感覺差未幾的話,她討回按有李氏指模的賣身契,然後此事處理的神不知鬼不覺,公家也冇有需求曉得。
報社本來還很擔憂的,可卻發明比來不管是書還是唱片,發賣量都成直線上升,以是他們也搞不明白了。
通篇讀完這篇文章後,雪蘭就一個感受。
很快,雪蘭就經曆了爆炸式的進犯。
但不是每小我都像雪蘭一樣心寬體胖,三姐氣得好多天都吃不下飯去,哪怕雪蘭不準大妮再上街買報紙了,三姐也老是忍不住又去買來看,看了又生悶氣,雪蘭拿她冇體例,的確要得誌體前屈了。
然後雪蘭對李氏說:“娘,你彆難過,我是雪後山嵐冇錯,可我也叫劉五姐,一個是紙上的我,一個是實在的我。紙上的人始終是紙上的,不及實際中的人半分重。我寫故事是為了心中的馳念,但是當這個馳念影響到了我最首要的人時,便隨時能夠丟棄。我們一家已經有了充足的錢,此後過平平平淡的小日子就充足了,我給你招贅一個好半子,再給你生個小孫子抱,其他我甚麼也不要。因為錢和名都是虛的,人不能活在彆人的嘴巴裡,那樣的人早就丟失在了名譽等外物中,健忘了最首要的是甚麼。隻要親朋纔是最首要的,因為你們活在我身邊,不是紙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