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殺出個程咬金[第1頁/共3頁]
在他身後一個彆型不比他差多少,隻是神采蠟黃有點病態的大漢悄悄聳峙在那,就像是一柄將要出鞘的寶劍普通,氣勢淩厲的很。
野雞的措置簡樸鹵莽,一斧子把腦袋砍下來,清算潔淨後謹慎的抹點鹽巴上去,再用荷葉把它全部裹起來,最後找了些泥巴來糊上一層,往火堆裡一丟就算完事了。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開了變硬的泥殼,再細心的扒開荷葉,一種無以言表的肉香味頓時鑽進了林森的鼻子裡。
“如此,叨擾了。”一幫子大漢再不遊移,全都走了出去,本就不大的院子立馬被塞的滿滿鐺鐺的。
“小子固然家貧,山泉水還是不缺的,各位郎君請隨便。”林森指了指儲水的處所。
沉醉的大吸幾口香氣後,林森不客氣的就把手伸向了最為肥美的雞大腿。
“兀那小子!”一個打雷般的聲音驀地響起,嚇的林森就是一顫抖,差點把手裡的叫花雞全部扔出去。
並且之前差點餓死的窘境總在時候提示著他,讓他忍不住對本身摳門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計著用,能省一點是一點啊,下一次抓到獵物還不必然是甚麼時候呢,可不敢隨便華侈了。
這食品相對充沛些了嗎,像林森如許的吃貨天然就不肯意持續虐待本身的胃口了,固然烹調的體例還是簡樸了一些,但總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這麼看著都會感受食慾大振,更何況另有香味不竭的飄出來呢。
他對填滿糧缸這事已經變成一種執唸了,隻要差點餓死過的人才氣逼真的明白這類執念。
被綁了個四腳朝天的兔子,就算是臨時逃過了一劫,能夠到中間去享用它最後的光陰了,不過遲早它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穩了穩心神後,林森憤怒的看了疇昔,打攪一個吃貨享用本身的美食,的確罪無可赦好吧。
至於那領頭大漢吞口水的聲音,和肚子裡那打鼓普通的動靜,林森就權當冇聽到好了,誰讓他剛纔打攪本身用飯來著。
至於兩個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固然有了一些銀錢傍身,可那連幾兩香料都換不到,其他的尋求就差的更遠了。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畝啊……五畝良田呦種點啥……”林森一邊唱著本身改編過的歌,一邊樂顛顛的朝家裡走去,本來難走的山路在他眼裡都變得敬愛了起來,乃至另有表情時不時停下來看一下四周的原始美景。
“秦瓊啊!程咬金啊!”林森這會腦筋裡就剩這倆名字了。
“哪個閒的蛋疼的玩意,竟然把你家鍋蓋用漿糊給黏上了?某家去給你切開去。”領頭大漢一句話,差點讓林森把嘴裡的飯全噴出去,還是用力咳嗽了兩下這才順過氣來。那些保護和那黃臉大漢也都很無語的模樣。
彆跟林森說“兔兔辣麼敬愛,你為甚麼要吃兔兔?”,真有個妹子跑來跟林森這麼說,他必定先肯定下對方是不是兔子精變得,然後就不客氣的打暈了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