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天豹圖(24)[第2頁/共6頁]
眾豪傑聚議下山
且說來貴、三元二人在內裡探聽,見仆人受此刑法隻是不招,二人暗裡說道:“大爺公然是個豪傑,受此酷刑老是不招。”三元道:“此事原是招不得的,若招了就要斬首。”來貴道:“隻恐第二堂再當不起科罰了,我們必要照顧纔好。”遂到酒館買了熱酒好菜來到監門,禁子不放出來,二人將銀與他,禁子說道:“酒飯我便代送出來,人是不能出來的。”二人冇何如,隻得將酒飯交與禁子送出來。不知厥後如何,且聽下回分化。
話說紅花立在路旁,心中甚是焦急,要等有人顛末問明來路好回家去,誰知遇著柺子來。這柺子姓史名文,彆號一彈,乃安慶府人氏。娶妻張氏,生下一男一女,男的取名史慶望,不幸出天花而死,女的取名史蓮姑,年已十六歲,又生得非常仙顏。為何尚未受茶?因大家說她是個柺子的女兒,名聲不好,以是無人來與她結婚。那劣等之人要來求親,史文又嫌他是劣等之人無甚超卓名聲,也是不好的,是以不肯許他,以是長成至十六歲尚未許配人家。史文做柺子又比彆個的柺子分歧,他因二十一歲時在天仙閣閒耍,偶爾見神桌下有一本破書,史文就拾起來一看,本來就是麻叔謀祖師的咒訣竅法,諸般神通甚多。他也看不清楚,就拿回家細細地看,用心依法學習,習了半年不足,倒學了幾件。誰知他的老婆張氏見了心中不悅道:“學此則甚?都是傷天理冇知己的事,學它何用?”就不準丈夫再學。史文不聽老婆言語,道:“爾們婦人家曉得甚麼?學會了不但風趣,也有穿也有吃,豈不是好?”張氏道:“爾若做了冇天理的事,六合也不容爾,爾也不能好死,我與女兒都是有望的了。”說了就哭,整天與丈夫啼哭泣哭地喧華,史文隻是不聽。那日張氏見丈夫出門去了,遂將那本書拿來用火燒了。及至史文返來不見此書,問張氏取討原書,張氏道:“爾去問火神爺討罷了。”史文傳聞知是被她燒了,氣得亂喊亂跳,與張氏喧華,相打一場,也是冇何如她。還幸虧記得幾件,是誘人的藥法,遂將藥配好藏在身邊,若遇著素淨女子或是仙顏小官人,便將藥用指甲挑些往他身上一彈,人若被他彈著便隨他而去,史文又帶到彆處去用法解了迷藥,然後賣人。張氏見他經常拐男拐女返來,常常勸他不成如此,一則傷天害理,二則若被人聞知,拿去送官如何是好?史文隻是不聽。誰知到了新官到任甚是嚴緊,這些不見了男女的人家都來新知縣衙門去告,知縣遂差衙役四周查拿,三日一問、五日一比,衙役被打不過,隻得用心四周查拿。史文聞知此事甚是焦急,遂同張氏並女兒蓮姑逃到揚州,尋了一間房屋住下。來到揚州才得三日,遂備酒筵請四鄰同來吃酒,此是揚州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