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軍長李服膺負罪被殺[第1頁/共2頁]
天鎮失守,棄守大同,晉北流派大開,即放棄綏東與雁北泛博國土,使海內言論嘩然。鋒芒紛繁指向閻錫山,叱罵他畏敵如虎,應將他罷免定罪,以謝國人。
李服膺憤恚地把帽子一摔:“那還說球哩!”
陪審官謝濂說:“慕顏,你另有甚麼家事,能夠奉告我。”
軍法總監張培梅得知李服膺部天鎮潰敗、雁北失守的戰況,主張按戰時軍法處決李服膺。但當他曉得天鎮、陽高失守的全過程後,以為李服膺不是極刑。張培梅向閻錫山要求將李托付他依法措置,閻就是分歧意。厥後,閻錫山於深夜提審並命令處決李服膺時,最有資格坐在大堂上的法律總監張培梅卻冇在場,這或許能申明他對此訊斷仍有爭議。
各地報紙都在明顯位置登載了,敗軍之將李服膺被懲辦的動靜。閻錫山卻博得了一片讚譽之辭:鐵麵忘我、法律如山、秉公辦事、閻長官“揮淚斬馬謖”。
半個月後,閻錫山從太和嶺口回到了太原。他終究下定決計處決李服膺。其啟事有三:一是李服膺的老同窗,南京軍委會法律總監唐生智來電,要求將李押送至南京審理。若如許,雁北國防工事偷工減料之事就會敗露;何不先殺李滅口。二是蔣介石緊盯住不放;湯恩伯也在蔣麵前狀告李服膺在平綏線作戰不力,使湯部接受嚴峻喪失。三是言論壓力太大,不殺個智囊旅長難以對付;並借殺李服膺警告晉綏軍將領,以製止崩潰之風。
這時閻錫山從裡屋走出來,他雙手支撐在公案上,眼睛盯住李服膺,低聲說:“慕顏,從你當排長起,一向升連長、營長、團長、師長、軍長,我冇有對不起你的處所,但是你卻對不起我。第一,你做的國防工事不好;第二,叫你死守天鎮陽高,你卻退了下來……”
憲兵上去綁他,謝濂製止:“那像甚麼模樣!”憲兵把繩索搭在李的肩上。
因而李服膺騎上馬,帶少數侍從,決然去第二戰區司令部行營太和嶺口報到。
李服膺一死,對閻錫山的非難幾近都化解了。
李服膺來到第二戰區司令部行營。閻錫山就派人把他扣押在法律總監張培梅的憲兵隊。李服膺被扣押起來後,傅作義曾幾次向閻錫山進言,盤山永久工事失守,影響天鎮、陽高戍守和而後戰局,首要罪惡在團長李生潤及其旅長劉潭馥身上。為嚴明軍紀,鼓勵軍心和對付海內言論,能夠殺團長,處罰旅長。閻錫山當時同意了傅作義的建議。
李服膺在滹沱河南岸集結起第61軍殘部,由廣靈以西經應縣向雁門關轉進。途中,他接到閻錫山調集軍長開會的電報。身邊的人說:“軍長,目前言論對第61軍叱罵很凶,於你倒黴。平型關戰局危急,情勢很快將有竄改,不如遲幾天再去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