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第273章 什麼叫自然無為[第2頁/共3頁]
“有為?”黑衣師兄笑道:“有為給人的感受就是無能。不作為、冇有才氣,不就是無能?”
“你為你的行動賣力!這就是法!”
“如何叫有為、無能呢?不作為呢?”莊子回嘴道:“辦理國度需求律法規定嗎?需求明文規定嗎?打一個簡樸地比方,你去處置甚麼事,你莫非不曉得結果嗎?你去殺人放火莫非你不曉得殺人放火的結果嗎?是不是?”
“但是?”黑衣師兄梗著脖子道:“那我們行動辦事,總歸要有一個行動原則吧?不然?我如何曉得如何做是對的,如何做是錯的呢?我可不想犯法!”
“我們的鼻祖老子也是的,搞出這個‘天然有為’來了,還真的讓人有些搞不懂。不過?聽你這麼一講,我彷彿懂了。”
但是!並不是說我們趕上甚麼事了,就被動地接管,以為這是天然有為。錯!你傻子吧?彆人拿刀來殺你了,你還不曉得跑?遁藏?是不是?肚子餓了你還不曉得去找吃的?如果如許,你就不是天然有為,而是傻子!
午餐做好了,兩人也冇有等賣兒,盛起來就坐在廚房裡的切菜桌邊吃了起來。天然是一邊吃著,一邊說著話。
賣兒是去裁縫鋪買衣裳的,她必然抉剔得很。另有!賣兒上了街必定會趁便帶些家裡需求的東東返來。返來晚一些,也很普通。
“可我如何感覺?你說的讓人感受又有題目?”
實在!你並不比彆人聰明。你以為你聰明,實在彆人比你更聰明。以是!明文規定,用律法的情勢規定下來,是多此一舉。
這叫天然有為!這個天然有為是針對辦理者來講的。而對於我們小我來講,當我們麵對甚麼疑問題目時,也不要焦急。事情不管有多毒手,總歸會疇昔的,焦急是冇有效的。這就叫天然有為,因為事情總歸有一個成果的。
“放下!我不讓你用飯!把碗放下!”
“我曉得殺人放火彆人會來抨擊我,我天然不去做了!”
黑衣師兄神采當場一變,把手中的碗放下了。
“聽你這麼一講,道家辦理國度,彷彿很無能地模樣,連律法都冇有一樣?”黑衣師兄插話道。
莊子說完,搖了一下頭,又端起碗來,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
“如果遵循你說的,一個國度冇有律法規定的話?冇有明文規定的話,那還成甚麼國度呢?子民如何去餬口呢?另有!你說的天然有為,任憑事情天然生長下去,那要你這個當官的有甚麼用呢?要國度這個機構有甚麼用呢?這個國度冇有人來辦理,還穩定套了?”
實在!彆人去做甚麼事之前,就曉得做這件事的結果。旁人也曉得彆人做那件事會是甚麼結果,旁觀者也不是傻子,是不是?而一旦明文規定了下來,明顯曉得彆人做的事的結果是甚麼,可通過律法來措置處理,卻並不是人們預猜中的成果了。明顯是錯,成果卻成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