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自卑與超越 - 第29章 犯罪及其預防(3)

第29章 犯罪及其預防(3)[第1頁/共5頁]

在他的心目中,本身就是一個令人敬佩的豪傑:他真的是殘暴到極限,並不是每小我都能夠做得出來的。他用隨身照顧的小刀,捅死了一個被嚇得麵色惶恐的人,這件事的確是其彆人所做不到的。

如許的孩子實在完整不該該被餬口的困難所擊潰。我們應當賜與他們但願的力量,如果我們在他們在校期間幫忙他們獲得自傲和勇氣,便能夠輕鬆地製止這類事情的產生。隨後,我們將針對如許的做法做一個全麵的會商。現在,先讓我們用麵前的案例來講明,犯法者普通是如何將所受的獎懲作為社會與他為敵的證據的。

上麵的話都是從如許的日記中摘抄下來的:

曾經有一個案例,母親在提早預言孩子的將來,她對孩子說道;“你遲早有一天會把我弄死的。”成果,當這個孩子長到17歲時,竟然真的將他媽媽絞死了。實在,預言也能起到和挑釁一樣的結果。

“這週四我要好好地賭一把了,我已經選好了我的目標獵物,隻是在靜等最合適的機會。一旦有合適的機遇,我將去做一件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我真的不明白本身究竟做了甚麼事。”他明顯在抵賴。固然每個犯人的說辭都不一樣,但是他們始終都不會錯過為本身尋覓藉口的機遇。偶然,一些罪犯會在作案前大量喝酒,這就是他們所籌辦的藉口,醉酒能夠幫忙他們推辭任務。由此可見,他們老是在儘力尋覓幫忙本身廢除社會感壁壘的有效體例。我信賴,我能夠隨便在罪犯所陳述的過程中指出我所存眷的每一點。

上述這些身分導致峻厲的刑法在他們身上涓滴不起感化。罪犯會將刑法看作社會對他不友愛以及他不成能與彆人停止合作的有力證據。這些事能夠早在黌舍他就已經經曆過,以是纔會如此架空合作,成果要麼是成績下滑,要麼是在班裡奸刁拆台。他會因為這些而遭到來自各方的指責和獎懲。但是,如許做便能夠促使他與人合作嗎?答案是否定的。他會是以更絕望,以為大師都是站在他的對峙麵上的。如果在一個環境中,小我老是遭到指責或懲罰,那麼,他是不管如何都不會對這個環境產生興趣的。在這類環境下,孩子會完整對黌舍落空興趣,他會討厭教員、黌舍以及同窗。他能夠會開端逃學,到處閒逛,尋覓能夠讓本身逗留的場合,他驚駭被找到。在這類環境中,他能發明一些與他有近似經曆並且具有一樣的行動風俗的孩子。他們相互瞭解,他們不但不會對他停止苛責,還會奉迎他,並激起他的野心,促使他對餬口中冇成心義的事情產生興趣。因為他並不喜好社會餬口中的各種要求,是以,他會將本身和社會對峙起來,並僅僅把損友當作好朋友。因為這群人都喜好他,以是他感覺和他們來往是件鎮靜的事。就如許,越來越多的孩子步入歧途。假定在今後的餬口中,如果我們也像其彆人一樣對他,他就會感覺這是新的證據,能夠證明我們都和他是對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