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1)[第1頁/共5頁]
是時,天下安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安豐戴侯竇融大哥,子孫縱誕,多犯警。宗子穆尚內黃公主。矯稱陰太後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以女妻之。盱婦家上書言狀,帝大怒。儘免穆等官,諸竇為郎吏者,皆將家眷歸故郡,獨留融京師;融尋薨。後數歲,穆等複坐事與子勳、宣皆下獄死。久之,詔還融夫人與小孫一人居雒陽。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儀令樂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興役,乃止。厥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兗、豫百姓怨歎,覺得縣官恒興佗役,不先民急,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夏,四月,詔發卒數十萬,遣景與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裡,十裡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複潰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焉。
永平十四年辛未,公元七一年春,三月,甲戌,延他殺。以太常周澤行司徒事;頃之,複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钜鹿太守南陽邢穆為司徒。
永平十年丁卯,公元六七年春,仲春,廣陵思王荊他殺,國除。
是歲,南單於適死,單於莫之子蘇立,為丘除車林韑單於;數月,複死,單於適之弟長立,為湖邪屍逐侯韑單於。
陵鄉侯梁鬆坐怨望、縣飛書誹謗,下獄死。初,上為太子,太中大夫鄭興子眾以通經著名,太子及山陽王荊因梁鬆以縑帛請之,眾曰:“太子儲君,無交際之義。漢有舊防,蕃王不宜私通來賓。”鬆曰:“父老意,不成逆。”眾曰:“犯禁觸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鬆敗,來賓多坐之,唯眾不染於辭。
永平十一年戊辰,公元六八年春,正月,東平王蒼與諸王俱來朝,月餘,還國。帝臨送歸宮,淒然懷思,乃遣使手詔賜東平國中傅曰:“告彆以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誦及《采菽》,以增感喟。日者問東平王:‘處家多麼最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是歲,發遣邊民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英陰疏天下名流,上得其錄,有吳郡太守尹興名,乃征興及掾史五百餘人詣廷尉就考。諸吏不堪掠治,死者太半;惟門下掾連續、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備受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自吳來雒陽,作食以饋續。續雖見考,辭色何嘗變,而對食哀號不自勝。治獄使者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見,故悲耳。”問:“何故知之?”續曰:“母截肉何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故知之。”使者以狀聞,上乃赦興等,監禁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