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3)[第1頁/共4頁]
趙大饑。
十六年庚午,公元前二三一年韓獻南陽地。玄月,發卒受地於韓。
魏景湣王薨,子假立。
十七年辛未,公元前二三零年內史勝滅韓,虜韓王安,以其地置潁川郡。
韓王納地效璽,請為藩臣,使韓非來聘。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善刑名神通之學,見韓之減弱,數以書乾韓王,王不能用。因而韓非疾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上功實之上,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五十六篇,十餘萬言。
王聞其賢,欲見之。非為韓使於秦,因上書說王曰:“今秦處所數千裡,師名百萬,號令獎懲,天下不如。臣昧死願瞥見大王,言以是破天下從之計。大王誠聽臣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霸王之名不成,四鄰諸侯不朝,大王斬臣以徇國,以戒為王謀不忠者也。”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嫉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這情麵也。今王不消,又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法誅之。”王覺得然,下吏治非。李斯令人遺非藥,令早他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悔怨,使赦之,非已死矣。
十四年戊辰,公元前二三三年桓齮伐趙,取宜安、平陽、武城。
十二年丙寅,公元前二三五年文信侯飲醙死,竊葬。其舍人臨者,皆逐遷之。且曰:“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毐、不韋者,籍其門,視此!”
趙悼襄王薨,子幽繆王遷立。其母,倡也,嬖於悼襄王,悼襄王廢嫡子嘉而立之。遷素以無行聞於國。
十一年乙醜,公元前二三六年趙人伐燕,取狸陽。兵未罷,將軍王翦、桓齮、楊端和伐趙,攻鄴,取九城。王翦攻閼與、辧陽,桓齮取鄴、安陽。
十九年癸酉,公元前二二八年王翦擊趙軍,大破之,殺趙蔥,顏聚亡,遂克邯鄲,虜趙王遷。王如邯鄲,故與母家有仇怨者皆殺之。還,從太原、上郡歸。
臣光曰:臣聞君子親其親以及人之親,愛其國以及人之國,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為秦畫謀,而首欲覆其宗國,以售其言,罪固不容於死矣,烏足湣哉!
華陽太後薨。
十年甲子,公元前二三七年冬,十月,文信侯免相,出就國。
自六月不雨,至於八月。
十三年丁卯,公元前二三四年桓齮伐趙,敗趙將扈輙於平陽,斬首十萬,殺扈輙。趙王以李牧為大將軍,複戰於宜安、肥下,秦師敗績,桓齮奔還。趙封李牧為武安君。
揚子《法言》曰:或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卒死乎說難,敢問何反也?”曰:“說難》蓋其以是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禮動,以義止,合則進,不然退,確乎不憂其分歧也。夫說人而憂其分歧,則亦無所不至矣。”或謂:“非憂說之分歧,非邪?”曰:“說不由道,憂也。由道而分歧,非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