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75章 (2)

第175章 (2)[第1頁/共3頁]

陳壽評曰:文帝資質文藻,下筆成章,博聞強識,才藝兼該。若加上曠大之度,勵以公允之誠,邁誌存道,克廣德心,則古之賢主,何遠之有哉!

秋,七月,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

十仲春,吳番陽賊彭綺攻冇郡縣,眾數萬人。

吳陸遜以地點少穀,表令諸將增廣農畝。吳王報曰:“甚善!令孤父子親受田,車中八牛,覺得四耦,雖未及前人,亦欲與眾均等其勞也。”

漢諸葛亮至南中,地點戰捷,亮由越巂入,斬雍闓及高定。使庲降督益州李恢由益州入,門下督巴西馬忠由牂柯入,擊破諸縣,複與亮合。孟獲收闓餘眾以拒亮。獲素為夷、漢所服,亮募生致之,既得,使觀於營陳之間,問曰:“此軍何如?”獲曰:“曏者不知真假,故敗。今蒙賜觀營陳,若隻如此,即定易勝耳。”亮笑,縱使更戰。七樅七禽而亮猶遣獲,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複反矣!”亮遂至滇池。益州、永昌、牂柯、越巂四郡皆平,亮即其渠率而用之。或以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害,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信賴,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法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亮因而悉收其豪傑孟獲等覺得官屬,出其金、銀、丹、漆、耕牛、戰馬以給軍國之用。自是終亮之世,夷不複反。

冬,十月,清河王冏卒。

黃初七年丙午,公元二二六年春,正月,壬子,帝還洛陽,謂蔣濟曰:“事不成不曉。吾前決謂分半燒船於山陽湖中,卿於後致之,略與吾俱至譙。又每得所陳,實入吾意。自今討賊計畫,善思論之。”

太子即天子位,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初,明帝在東宮,不交朝臣,不問政事,惟潛思冊本;即位以後,群下想聞風采。居數日,獨見侍中劉曄,語儘日,世人側聽,曄既出,問:“何如?”曰:“秦始皇、漢孝武之儔,才具微不及耳。”帝初蒞政,陳群上疏曰:“夫臣下近似,是非相蔽,國之大患也。若不敦睦則有讎黨,有讎黨則譭譽無端,譭譽無端則真偽失實,此皆不成不深察也。”

十一月,東武陽王鑒薨。

利成郡兵蔡方等反,殺太守徐質,推郡人唐谘為主,詔屯騎校尉任福等討平之。谘自海道亡入吳,吳人覺得將軍。

吳丞相北海孫劭卒。初,吳當置丞相,眾議歸張昭,吳王曰:“方今多事,職大事責重,非以是優之也。”及劭卒,百僚複舉昭,吳王曰:“孤豈為子布有愛乎!領丞相事煩,而此公性剛,所言不從,怨咎將興,非以是益之也。”六月,以太常顧雍為丞相、平尚書事。雍為人寡言,行動時當,吳王嘗歎曰:“顧君不言,言必有中。”至飲宴歡樂之際,擺佈恐有酒失,而雍必見之,是以不敢肆情。吳王亦曰:“顧公在坐,令人不樂。”其見憚如此。初領尚書令,封陽遂鄉侯;拜侯還寺,而家人不知,後聞,乃驚。及為相,其所選用文武將吏,各隨能所任,心無適莫。時訪逮官方及政職所宜,輒密以聞。若見納用,則歸之於上;不消,終不宣泄。吳王以此重之。然於公朝有所陳及,辭色雖順而所執者正;軍國得失,自非麵見,口何嘗言。王常令中書郎詣雍有所谘訪,若合雍意,事可實施,即相與反覆究而論之,為設酒食;如分歧意,雍即正色改容,冷靜不言,無所施設。郎退告王,王曰:“顧公歡騰,是事合宜也;其不言者,是事未平也。孤當重思之。”江邊諸將,各欲建功自效,多陳便宜,有所掩襲。王以訪雍。雍曰:“臣聞兵法戒於小利,此等所陳,欲邀功名而為其身,非為國也。陛下宜禁製,苟不敷以曜威損敵,所不宜聽也。”王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