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1)[第1頁/共6頁]
晉紀十五(起閼逢涒灘,儘強圉大淵獻,凡四年)
是歲,代王賀傉始親國政,以諸部多未服,乃築城於東木根山,徙居之。
有司奏:“王彬等敦之親族,皆當除名。”詔曰:“司徒導以大義滅親,猶將百世宥之,況彬等皆公之遠親乎!”悉無所問。
初,帝親任中書令溫嶠,敦惡之,請嶠為左司馬。嶠乃繆為勤敬,綜其府事,時進暗害以附其欲。深結錢鳳,為之名譽,每曰:“錢世儀精力滿腹。”嶠素有藻鑒之名,鳳甚悅,深與嶠結好。會丹楊尹缺,嶠言於敦曰:“京尹咽喉之地,公宜自選其才,恐朝廷用人,或不儘理。”敦然之,問嶠:“誰可者?”嶠曰:“愚謂無如錢鳳。”鳳亦推嶠,嶠偽辭之,敦不聽,六月,表嶠為丹楊尹,且使覘伺朝廷。嶠恐既去而錢鳳於後間止之,因敦餞彆,嶠起行酒,至鳳,鳳未及飲,嶠偽醉,以手版擊鳳幘墜,作色曰:“錢鳳何人,溫太真行酒而敢不飲!”敦覺得醉,兩釋之。嶠臨去,與敦彆,涕泗橫流,出閣複入者再三。行後,鳳謂敦曰:“嶠於朝廷甚密,而與庾亮厚交,未可托也。”敦曰:“太真昨醉,小加聲色,何得便爾相讒!”嶠至建康,儘以敦逆謀告帝,請先為之備,又與庚亮共畫討敦之謀。敦聞之,大怒曰:“吾乃為小物所欺!”與司徒導書曰:“太真彆來幾日,作如此事!當募人生致之,自拔其舌。”
或覺得“王含、錢鳳眾力百倍,苑城小而不固,宜及軍勢未成,台端自出拒戰”。郗鑒曰:“群逆縱逸,勢不成當,能夠謀屈,難以力競。且含等號令不一,抄盜相尋,吏民懲往年暴掠,皆人自為守。乘逆順之勢,何憂不克!且賊無經略遠圖,惟恃豕突一戰;曠日耐久,必啟義士之心,令智力得展。今以此弱力敵彼強寇,決勝負於一朝,定成敗於呼吸。萬一蹉跌,雖有申胥之徒,義存投袂,何補於既往哉!”帝乃止。
司州刺史石生擊趙河南太守尹平於新安,斬之,掠五千餘戶而歸。自是二趙構隙,日相攻掠,河東、弘農之間,民不聊生矣。
後趙將兵都尉石瞻寇下邳、彭城,取東莞、東海,劉遐退保泗口。
冬,十月,以司徒導為太保、領司徒,加殊禮,西陽王羕領太尉,應詹為江州刺史,劉遐為徐州刺史,代王邃鎮淮陰,蘇峻為曆陽內史,加庾亮護軍將軍,溫嶠前將軍。導固辭不受。應詹至江州,吏民未安,詹撫而懷之,莫不悅服。
有司發王敦瘞,出屍,焚其衣冠,跽而斬之。與沈充首同懸於南桁。郗鑒言於帝曰:“前朝誅楊駿等,皆先極官刑,後聽私殯。臣覺得王誅加於上,私義行於下,宜聽敦家收葬,於義為弘。”帝許之。司徒導等皆以討敦功受封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