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2章 (2)

第2章 (2)[第2頁/共5頁]

六年乙酉,公元前三九六年鄭駟子陽之黨弑繻公,而立其弟乙,是為康公。

二十六年乙巳,公元前三七六年王崩,子烈王喜立。魏、韓、趙共廢晉靖公為家人而分其地。

三年壬午,公元前三九九年王子定奔晉。

十三年壬辰,公元前三八九年秦侵晉。

趙公子朝反叛,出走魏,與魏襲邯鄲,不克。

宋休公薨,子辟公立。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謂吳起曰:“美哉江山之固,此魏國之寶也!”對曰:“在德不在險。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修,禹滅之;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修政不仁,湯放之;商紂之國,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殺之。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敵國也。”武侯曰:“善。”魏置相,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全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鄉,韓、趙賓從,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子乎,屬之我乎?”起沉默很久,曰:“屬之子矣。”久之,魏相公叔尚魏公主而害吳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起為人剛毅自喜,子先言於君曰:‘吳起,賢人也,而君之國小,臣恐起之無留意也,君盍試延以女?起無留意,則必辭矣。’子因與起歸而使公主辱子,起見公主之賤子也,必辭,則子之計中矣。”公叔從之,吳起果辭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懼誅,遂奔楚。楚悼王素聞其賢,至則任之為相。起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冷淡者,以扶養戰役之士,要在強兵,破遊說之言從橫者。因而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而楚之貴戚大臣多怨吳起者。

齊伐魏,取襄陽。

元年丙午,公元前三七五年日有食之。

趙烈侯薨,國人立其弟武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