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56章 (2)

第356章 (2)[第1頁/共4頁]

玄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癸酉,魏主如靈泉池。戊寅,還宮。

玄月,辛未,魏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詔罷尚方斑斕、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是時,魏久無事,府藏盈積。詔儘出禦府衣服珍寶、太官雜器、太仆乘具、內庫弓矢刀鈐非常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非供國用者,以其太半班賚百司,下至工、商、皂隸,逮於六鎮邊戍,畿內鰥、寡、孤、獨、貧、癃,皆有差。

魏秘書令高祐、丞李彪奏請改《國書》編年為紀、傳、表、誌,魏主從之。祐,允之從祖弟也。十仲春,詔彪與著作朗崔光改修《國書》。光,道固之從孫也。

魏南部尚書公孫邃、上穀公張儵帥眾與桓天生複寇舞陰,殷公湣擊破之;天生還竄荒中。邃,表之孫也。

魏主問高祐曰:“何故止盜?”對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出境。況盜賊,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推舉,不采識治之好壞,專簡年勞之多少,斯非儘才之謂。宜停此薄藝,棄彼朽勞,唯纔是舉,則官方斯穆。又勳舊之臣,雖年勤可錄而才非撫民者,可加上以爵賞,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謂王者可私家以財,不私家以官者也。”帝善之。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桓天生引魏兵萬餘人至沘陽,陳顯達遣戴僧靜等與戰於深橋,大破之,殺獲萬計。天生退保沘陽,僧靜圍之,不克而還。荒人胡丘生起兵懸瓠以應齊,魏人擊破之,丘生來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陰,舞陰戍主殷公湣拒擊破之,殺其副張麒麟,天生被創退走。三月,丁未,以陳顯達為雍州刺史。顯達進據舞陽城。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餒死者多。六月,癸未,詔表裡之臣極言無隱。齊州刺史韓麒麟上表曰:“古前賢王,儲積九稔;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遊食之口,叁分家二。自承常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誇,遂成侈俗。貴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隸玉食,而農夫闕荊布,蠶婦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涼;穀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市裡;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溫飽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奇之物,皆宜禁斷,休咎之禮,備為格局;勸課農桑,嚴加獎懲。數年當中,必有盈贍。往年校比戶貫,租賦輕少。臣所統齊州,租粟纔可給俸,略無入倉,雖於民為利,而不成悠長。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應之方,無所取濟。可減絹布,增益穀租;年豐多積,歲儉出賑。所謂私民之穀,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民無荒年矣。”秋,七月,己醜,詔有司開倉賑貸,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過給糧廩,所至三長扶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