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第1頁/共4頁]
夏,四月,地動。旱,禁酤酒。
六月,匈奴入雁門,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人。隴西李廣為上郡太守,嘗從百騎出,卒遇匈奴數千騎。見廣,覺得誘騎,皆驚,上山陳。廣之百騎皆大恐,欲馳還走。廣曰:“吾去雄師數十裡,今如此以百騎走,匈奴追射我立儘。今我留,匈奴必以我為雄師之誘,必不敢擊我。”廣令諸騎曰:“前!”未到匈奴陣二裡所,止,令曰:“皆上馬解鞍!”其騎曰:“虜多且近,即有急,何如?”廣曰:“彼虜以我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堅其意。”因而胡騎遂不敢擊。有白馬將出,護其兵;李廣上馬,與十餘騎奔,射殺白馬將而複還,至其騎中解鞍,令士皆縱馬臥。是時會暮,胡兵終怪之,不敢擊。半夜時,胡兵亦覺得漢有伏軍於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黎明,李廣乃歸其雄師。
五年丙申,公元前一四五年夏,立皇子舜為常山王。
三月,赦天下。
秋,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玄月,詔:“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民氣不厭者,輒讞之。”
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後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高低。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讞而後不當,讞後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十仲春終,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貫天廷中。
有星孛於西北。
秋,玄月,蝗。
甲寅,皇太子冠。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冬,十月,梁王來朝,上疏欲留;上弗許。王返國,意忽忽不樂。
三月,丁巳,立皇子乘為清河王。
十仲春,改諸廷尉、將作等官名。
三年甲午,公元前一四七年冬,十一月,罷諸侯禦史大夫官。
六月,丁巳,赦天下。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稼穡者也;斑斕纂組,害女工者也。稼穡傷則饑之本,女工害則寒之原也。夫溫飽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積蓄,以備災害。強毋攘弱,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奸法與盜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書記天下,使明知朕意。”蒲月,詔貲算四得官。
仲春,癸酉,葬孝景天子於陽陵。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為武安侯,勝為周陽侯。
上既減笞法,笞者猶不全;乃更減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棰令:棰長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得笞臀;畢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極刑既重而生刑又輕,民易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