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86章 (3)

第386章 (3)[第1頁/共3頁]

魏王足之犯境也,上命寧州刺史涪人李略禦之,許事平用為益州。足退,上不消,略怨望,有異謀,上殺之。其兄子苗奔魏,步兵校尉泰山淳於誕嘗為益州主簿,自漢中入魏,二人共說魏主以取蜀之策,魏主信之。辛亥,以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多數督,將步騎十五萬寇益州;命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巴北,梁州刺史羊祉出涪城,安西將軍奚康生出綿竹,撫軍將軍甄琛出劍閣;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都督鎮遏梁、楚。遊肇諫,覺得:“今頻年水旱,百姓不宜勞役。往昔開辟,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陳計者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成全信。蜀地險隘,鎮戍無隙,豈得虛承浮說而動雄師!舉不慎始,悔將何及!”不從。以淳於誕為驍騎將軍,假李苗龍驤將軍,皆領鄉導統軍。

魏禦史中尉王顯問治書侍禦史陽固曰:“吾作太府卿,府庫充分,卿覺得何如?”固曰:“公收百官之祿四分之一,州郡贓贖,悉輸京師,以此充府,未足為多。且‘有剝削之臣,寧有盜臣。’可不戒哉!”顯不悅,因事奏免固官。

崇聞絢叛,未測真假,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欣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眾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成追,恐民非百姓,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敗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麵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法。崇上表以水患救解州任,魏主不準。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魏恒、肆二州地動、山鳴,逾年不已,民履壓死傷甚眾。

魏之前定州刺史楊津為華州刺史。津,椿之弟也。先是,官受調絹,標準特長,任事人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令悉依公尺,其輸物尤善者,賜以杯酒;所輸少劣,亦為受之,但無酒以示恥。因而人競相勸,官調更勝昔日。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製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丹陽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獨一在者。帝即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髦書覺得碎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並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修定。但頃之修撰不得其人,以是積年不就,馳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可即撰次。”因而尚書仆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互助抄撰,此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製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平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谘議參軍伏□恒代之。□恒,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