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2)[第1頁/共4頁]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漢寵叛,降魏。
是歲,以右衛將軍馮道根為豫州刺史。道根謹厚木訥,行軍能檢敕士卒;諸將爭功,道根獨沉默。為政清簡,吏民懷之。上嘗歎曰:“道根地點,令朝廷不複憶有一州。”魏尚書崔亮奏請於王屋等山采銅鑄錢,從之。是後民多私鑄,錢稍薄小,用之益輕。
甲戌,魏大赦。
秋,八月,丁未,詔魏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書監胡國珍為司徒。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餘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自餘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為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統統雜物悉儲之。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為平昌縣子。
乙卯,魏詔:北京士民未遷者,悉聽留居為永業。
冬,十月,詔以宗廟猶用脯脩,更議代之,因而以大餅代大脯,其餘儘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陽台,置七廟座,每月中再設淨饌。
天監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柔然伏跋可汗,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係其足於駑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為飲器。鄰國先羈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複強。
天監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為陰平王。
中尉無匡奏請取景明元年已來,表裡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勳案、並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太後許之。尚書令任城王澄表覺得:“法忌煩苛,治貴清約。禦史之體,傳聞是司,若聞有冒勳妄階,止應攝其一簿,研檢真假,繩以典刑。豈有移一省之案,尋兩紀之事,如此求過,誰諶其罪!斯實聖朝所宜重慎也。”太後乃止。又以匡所言數不從,慮其辭解,欲獎安之,乃加鎮東將軍。仲春,丁未,立匡為東平王。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後又作永寧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於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寧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為九層寶塔,掘地築基,下及鬼域;寶塔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靜,鈴鐸聲聞十裡。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斑斕,駭民氣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覺得:“高祖遷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闕府寺頗亦頹壞,非以是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傳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鬥!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寧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於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後優令答之,而不消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