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3)[第1頁/共3頁]
貞毅將軍汝南周法尚,與長沙王叔堅不相能。叔堅譖之於上,雲其欲反。上執其兄定州刺史法僧,出兵將擊法尚。法尚奔周,周天元覺得開府儀同大將軍、順州刺史,上遣將軍樊猛濟江擊之。法尚遣部曲督韓朗詐降於猛,曰:“法尚部兵不肯降北,人皆竊議,欲叛還。若得軍來,自當背叛。”猛覺得然,引兵急趨之。法尚陽為害怕,自保江曲,戰而偽走,伏兵邀之。猛僅以身免,冇者幾八千人。
天元既傳位,驕侈彌甚,務自負大,無所顧憚,國之儀典,率情變動。每對臣下自稱為天、用樽、彝、珪、瓚以飲食。令群臣朝露台者,致齋三日,清身一日。既自比上帝,不欲群臣同己,常自帶綬,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蟬,顧見侍臣弁上有金蟬及王私有綬者,並令去之。不聽人有“天”、“高”、“上”、“大”之稱,官名有犯,皆改之。改姓高者為“薑”,九族稱高祖者為“長祖”。又令天下車皆以渾木為輪。禁天下婦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宮人,皆黃眉墨汝。
戊戌,周軍進圍壽陽。
周罷南伐諸軍。
夏,四月,壬戌朔,立妃朱氏為天元帝後。後,吳人,本出寒微,生靜帝,善於天元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之。
壬午,周以上柱國畢王賢為太師,郇公韓業為大左輔。玄月,乙卯,以酆王貞為大塚宰。以鄖公韋孝寬為行軍元帥,帥行軍總管杞公亮、鄇公梁士彥寇淮南。仍遣禦正杜杲、禮部薛舒來聘。
突厥寇周幷州。六月,周發山東諸民苗條城。
辛巳,周宣帝傳位於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天子,所居稱“露台”,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於前王之數。天子稱正陽宮,置納言、禦正、諸衛等官,皆準露台。尊皇太後為天元皇太後。
丙申,周納司馬消難女為正陽宮皇後。
癸酉,遣平北將軍沈恪、電威將軍裴子烈鎮南徐州,開遠將軍徐道奴鎮柵口,前信州刺史楊寶安鎮白下。戊寅,以中領軍樊毅都督荊、郢、巴、武四州水陸諸軍事。己卯,周天元還長安。
甲辰,周主東巡;丙午,以許公宇文善為大宗伯。戊午,周主至洛陽;立魯王闡為皇太子。
時宇文神舉為幷州刺史,帝遣使就州毒殺之。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
蒲月,辛亥,以襄國郡為趙國,濟南郡為陳國,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上黨郡為代國,新野郡為滕國,邑各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壬申,周天元還長安。甲戌,以陳山提、元晟併爲上柱國。
戊子,周以越王盛為太保,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丁卯,上閱武於大壯觀。命都督任忠帥步騎十萬陳於玄武湖,都督陳景帥樓艦五百出瓜步江,振旅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