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2)[第1頁/共4頁]
大業二年丙寅,公元六零六年春,正月,辛酉,東京成,進將作大匠宇文愷位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辛亥,帝還長安。
契丹寇營州,詔通事謁者韋雲起護突厥兵討之,啟民可汗發騎二萬,受其處罰。雲起分為二十營,四道俱引,營相去一裡,不得交雜,聞鼓聲而行,聞角聲而止,自非公使,勿得走馬,三令五申,伐鼓而發。有紇衝犯約,斬之,持首以徇。因而突厥將帥入謁,皆膝行股栗,莫敢俯視。契丹本領突厥,情無猜忌。雲起既入其境,使突厥詐雲向柳城與高麗買賣,敢漏泄究竟者斬。契丹不為備,去其營五十裡,馳進襲之,儘獲其男女四萬口,殺其男人,以女子及畜產之半賜突厥,餘皆收之以歸。帝大喜,集百官曰:“雲起用突厥平契丹,才兼文武,朕今自舉之。”擢為治書侍禦史。
戊申,詔曰:“聽采輿頌,謀及百姓,故能審刑政之得失;今將巡曆淮、海,觀省民風。”
六月,壬子,以楊素為司徒,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
玄月,乙醜,立秦孝王子浩為秦王。
仲春,丙戌,詔吏部尚書牛弘等議定輿服、儀衛軌製。以開府儀同三司何稠為太府少卿,使之營建,送江都。稠智思精美,博覽圖籍,參會古今,多所損益;袞冕畫日、月、星、辰,皮弁用漆紗為之。又作黃麾三萬六千人仗,及輅輦車輿,皇後鹵簿,百官儀服,務為華盛,以稱上意。課州縣送羽毛,民求捕之,收羅被水陸,禽獸有堪氅毦之用者,殆無遺類。烏程有高樹,逾百尺,旁無附枝,上有鶴巢,民欲取之,不成上,乃伐其根;鶴恐殺其子,自拔氅毛投於地,時人或稱覺得瑞,曰:“天子造羽儀,鳥獸自獻羽毛。”所役工十萬餘人,用金銀錢帛巨億計。帝每出遊幸,羽儀填街溢路,亙二十餘裡。三月,庚戌,上發江都,夏,四月,庚戌,自伊闕陳法駕,備千乘萬騎入東京。辛亥,禦端門,大赦,免天下本年租賦。製五品以上文官乘車,在朝弁服,佩玉;武官馬加珂,戴幘,服裦褶。文物之盛,近世莫及也。
八月,壬寅,上行幸江都,發顯仁宮,王弘遣龍舟奉迎。乙巳,上禦小朱航,自漕渠出洛口,禦龍舟。龍舟四重,高四十五十尺,長二百丈。上重有正殿、內殿、東西朝堂,中二重有百二十房,皆飾以金玉,下重內侍處之。皇後乘翔螭舟,軌製差小,而裝潢無異。彆有浮景九艘,三重,皆水殿也。又有漾彩、朱鳥、蒼螭、白虎、玄武、飛羽、青鳧、陵波、五樓、道場、玄壇、板、黃篾等數千艘,後宮、諸王、公主、百官、僧、尼、羽士、蕃客乘之,及載表裡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萬餘人,其挽漾彩以上者九千餘人,謂之殿腳,皆以錦彩為袍。又有平乘、青龍、兵艦、艚艟、八棹、艇舸等數千艘,並十二衛兵乘之,並載兵器帳幕,兵士自引,不給夫。舳艫相接二百餘裡,暉映川陸,馬隊翊兩岸而行,旗號蔽野。所過州縣,五百裡內皆令獻食,多者一州至百辺,極水陸珍奇;後宮厭飫,將發之際,多棄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