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3)[第1頁/共4頁]
丙辰,吐蕃讚普遣其相祿東讚獻金五千兩及珍玩數百,以請婚。上許以文成公主妻之。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曆》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曆分日起於子半,今歲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眾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緊密,請如淳風議,從之。
高昌之平也,諸將皆即受賞,行軍總管阿史那社爾以無敕旨,獨不受,及彆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罷了。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寶刀及雜彩千段賜之。
丙子,百官複表請封禪,詔許之。更命諸儒詳定儀注;以太常卿韋挺等為封禪使。
玄素少為刑部令史,上嘗對朝臣問之曰:“卿在隋何官?”對曰:“縣尉。”又問:“未為尉時何官?”對曰:“流外。”又問:“何曹?”玄素恥之,出閣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覺得:“君能禮其臣,乃能儘其力。玄素雖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讚皇儲,豈可複對群臣窮其流派!棄宿昔之恩,成一朝之恥,使之鬱結於懷,何故責其伏節死義乎!”上曰:“朕亦悔此問,卿疏深會我心。”遂良,亮之子也。孫伏伽與玄素在隋皆為令史,伏伽或於廣坐自陳舊事,一無所隱。
癸卯,上獵於樊川;乙巳,還宮。
侯君集馬病□顙,行軍總管趙元楷親以指沾其膿而嗅之,禦史劾奏其諂,左遷括州刺史。
言事者多請上親覽表奏,以防壅蔽。上以問魏征,對曰:“斯人不知大抵,必使陛下一一親之,豈惟朝堂,州縣之事亦當親之矣。”
冬,十月,甲戌,荊王元景等複表請封禪,上不準。
丙辰,置寧朔大使以護突厥。
三月,竇州道行軍總管黨仁弘擊羅竇反獠,破之,俘七千餘口。
君集虜高昌王智盛及其群臣豪傑而還。因而唐地東極於海,西至焉耆,南儘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裡,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裡。
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蒲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平,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對辯,魏征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將軍與亡國婦女對辯帷箔之私,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昔秦穆飲盜馬之士,楚莊赦絕纓之罪,況陛下道高堯、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釋之。
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禦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聖,貴為天子,不能化其子;況崇為刺史,獨能使其民比屋為善乎!若坐是貶黜,則州縣相互諱飾,縱舍罪人。自今諸州有犯十惡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糾察,如法施罪,庶以清除奸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