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3)[第1頁/共4頁]
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太後疾甚,麟台監張易之、春官侍郎張昌宗居頂用事,張柬之、崔玄暐與中台右丞敬暉、司刑少卿桓彥範、相王府司馬袁恕己謀誅之。柬之謂右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本日繁華,誰而至也?”多祚泣曰:“大帝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為二豎所危,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度,惟相公處罰,不敢顧身及老婆!”因指六合以自誓。遂與定謀。
俄而姚元之自靈武至都,柬之、彥範相謂曰:“事濟矣!”遂以其謀告之。彥範以事白其母,母曰:“忠孝不分身,先國後家可也。”時太子於北門起居,彥範、暉謁見,密陳其策,太子許之。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天子上
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刺史,餘仍舊。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覺得:“昌宗無功荷寵,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既雲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以是奏者,擬事發則雲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為逆。此乃奸臣狡計,若雲可舍,誰為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大得計,天下亦覺得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苟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台鳳閣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報。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後反動事,元琰慨然有匡複之誌。及柬之為相,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本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壬午,以懷州長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因而收張昌期、同休、昌儀等,皆斬之,與易之、昌宗梟首天津南。是日,袁恕己從相王統南牙兵以備非常,收韋承慶、房融及司禮卿崔神慶繫獄,皆易之之黨也。初,昌儀新作第,甚美,逾於王主。或夜書其門曰:“一日絲能作幾日絡?”滅去,答信之,如是六七。昌儀取筆注其下曰:“一日亦足。”乃止。
元之將行,太後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對曰:“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太後寢疾,居長生院,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間,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太後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見太後疾篤,恐禍及己,援引黨援,陰為之備。屢有報酬飛書及榜其事於通衢,雲“易之兄弟謀反”,太後皆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