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3)[第1頁/共4頁]
東宮僚屬無敢近太子屍者,唯永和縣丞寧嘉勖解衣裹太子首號哭,貶興平丞。
襄邑尉襄陽席豫聞安樂公主求為太女,歎曰:“梅福譏切王氏,獨何人哉!”乃上書請立太子,言甚深切。承平公主欲表為諫官。豫恥之,逃去。
初,右仆射、中書令魏元忠以武三思擅權,意常憤鬱。及太子重俊起兵,遇元忠子太仆少卿升於永安門,脅以自隨,太子死,升為亂兵所殺。元忠揚言曰:“元惡已死,雖鼎鑊何傷!但惜太子隕冇耳!”上以其有功,且為高宗、武後所重,故釋不問。兵部尚書宗楚客、太府卿紀處訥等共證元忠,雲“與太子通謀,請夷其三族。”製不準。元忠懼,表請解官爵,以散秩還第。丙戌,上手敕聽解仆射,以特進、齊公致仕,仍朝朔望。
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薰熱入貢。
以楊再思為中書令,韋巨源、紀處訥併爲侍中。
太子兵所經諸門守者皆坐流;韋氏之黨奏請悉誅之,上更命法司推斷。大理卿宋城鄭惟忠曰:“大獄始決,民氣未安,若複有改推,則反仄者眾矣。”上乃止。
皇後以太子重俊非其所生,惡之;特進德靜王武三思尤忌太子。上官婕妤以三思故,每下製敕,推尊武氏。安樂公主與駙馬左衛將軍武崇訓常陵侮太子,或呼為奴。崇訓又教公主言於上,請廢太子,立己為皇太女。太子積不能平。
宗楚客令給事中冉祖雍奏言:“元忠既犯大逆,不該出佐渠州。”楊再思、李嶠亦讚之。上謂再思等曰:“元忠差遣日久,朕特矜容,製命已行,豈宜數改!輕重之權,應自朕出。卿等頻奏,殊非朕意!”再思等惶懼拜謝。
以楊思勖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內常侍。癸卯,赦天下。
景龍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春,正月,庚戌,製以突厥默啜寇邊,命表裡官各進平突厥之策。右補闕盧倅上疏,覺得:“鄐穀悅禮樂,敦詩書,為晉元帥;杜預射不穿禮,建平吳之勳。是知中權製謀,不取一夫之勇。如沙吒忠義,驍將之材,本不敷以當大任。又,鳴沙之役,主將先逃,宜正邦憲;獎懲既明,敵無不平。又,邊州刺史,宜精擇其人,使之蒷卒乘,積資糧,來則禦史,去則備之。去歲四方水災,未易發兵。當理內以及外,綏近以來遠,俟倉廩實,士卒練,然後大肆以討之。”上善之。
庚子,赦天下,改元。
元忠行至涪陵而卒。
是歲,上遣使者分道詣江、淮贖生。中書舍人屋子李又上疏諫曰:“江南村夫采捕為業,魚鱉之利,黎元所資。雖雲雨之私有沾於末類;而天生之惠未洽於平人。何則?江湖之饒,生養無窮,府庫之用,支供易殫。費之若少,則所濟何成!用之倘多,則常支有闕。在於拯物,豈若憂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視,錢刀日至,網罟年滋,施之一朝,營之百倍。未若回救贖之錢物,減貧無之徭賦,活國愛人,其福勝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