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1)[第1頁/共5頁]
湖南賊帥王國良阻山為盜,上遣都官員外郎關播招安之。告彆,上問覺得政之要,對曰:“為政之本,必求有道賢人與之為理。”上曰:“朕比以下詔求賢,又遣使臣廣加搜訪,庶幾可覺得理乎!”對曰:“下詔所求及使者所薦,惟得文詞乾進之士耳,安有有道賢人肯隨牒舉選乎!”上悅。
唐紀四十二(起屠維協洽八月,儘重光作噩蒲月,凡一年有奇)
崔祐甫有疾,上令肩輿入中書,或休假在第,大事令中使谘決。
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崔寧,在蜀十餘年,恃地險兵強,恣為淫侈,朝廷患之而不能易。至是,入朝,加司空,兼山陵使。
德宗神武孝文天子一
建中元年庚申,公元七八零年春,正月,丁卯朔,改元。群臣上尊號曰聖神文武天子;赦天下。始用楊炎議,命黜陟使與察看使、刺史“約百姓丁產,定品級,作兩稅法。比來新舊征科色目,統統罷之;二稅外輒率一錢者,以枉法論。”唐初,賦斂之法曰租、庸、調,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玄宗之末,版籍浸壞,多非實在。及至德兵起,地點賦斂,迫趣取辦,無複常準。賦斂之司增數而莫相統攝,各隨便增科,自主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紀極。民富者丁多,率為官、為僧以免課役,而貧者丁多,無所伏匿,故上戶優而下戶勞。吏人緣蠶食,民旬輸月送,不堪困弊,率皆逃徙為浮戶,其土著百無四五。至是,炎建議作兩稅法,先計州縣每歲所應用度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量出以製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居人之稅,秋、夏兩征之。其租、庸、調雜徭悉省,皆總統於度支。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己酉,葬睿文孝武天子於元陵;廟號代宗。將發引,上送之,見轀輬車不當馳道,稍指丁未之間,問其故,有司對曰:“陛下本命在午,不敢衝也。”上哭曰:“安有枉靈駕而謀身利乎!”命改轅直午而行。肅宗、代宗皆喜陰陽鬼神,事無大小,必謀之卜祝,故王嶼、黎幹以左道得進。上雅不之信,山陵但取七月之期,事集而發,不複擇日。
十仲春,乙卯,立宣王誦為皇太子。
大曆十四年己未,公元七七九年八月,甲辰,以道州司馬楊炎為門下侍郎,懷州刺史喬琳為禦史大夫,並同平章事。上方勵精求治,不次用人,卜相於崔祐甫,祐甫薦炎器業,上亦素聞其名,故自遷謫頂用之。琳,太原人,性草率,喜滑稽,無他長,與張涉善,涉稱其纔可大用,上信涉言而用之;聞者無不駭愕。
十一月,丁醜,以晉州刺史韓滉為姑蘇刺史、浙江東、西察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