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3)[第2頁/共4頁]
天鳳元年甲戌,公元一四年春,正月,赦天下。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崩潰。
是歲,以犯挾銅炭者多,除其法。
初,五威將帥出西南夷,改句町王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殺歆,州郡擊之,不能服。莽又發高句驪兵擊匈奴;高句驪不欲行,郡逼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於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濊貉複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濊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改名高句驪為下句驪。因而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莽誌方盛,覺得四夷不敷吞滅,專念稽古之事,複下書:“以此年仲春東巡狩,具禮節調劑。”既而以文母太後體不安,且止待後。
莽複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貨幣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儘六年,毋得複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大司馬甄邯死。
班固讚曰:春秋各國卿大夫及至漢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因而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貢之材,優於龔、鮑。守死善道,勝實蹈焉。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郭欽、蔣詡,好遁不汙,絕紀、唐矣。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訢為大司馬。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不對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賴,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敕曰:“不但保國將閨門,當保支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
始建國五年癸酉,公元一三年春,仲春,文母皇太後崩,年八十四;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新室世世獻祭其廟;元帝配食,坐於床下。莽為太後服喪三年。
是時清名之士,又有琅邪紀逡,齊薛方,太原旬阝越、郇相,沛唐林、唐尊,皆以明經飭行顯名於世。紀逡、兩唐皆仕莽,封侯,貴重,曆公卿位。唐林數上疏諫正,有奸佞節。唐尊衣敝、履空,被虛假名。旬阝相為莽太子四友,病死,莽太子遣使裞以衣衾,其子攀棺不聽,曰:“死父遺言:‘師友之送,勿有所受。’今於皇太子得托友官,故不受也。”京師稱之。莽以安車迎薛方,方因使者推卻曰:“堯、舜在上,下有巢、由。今明主方隆唐、虞之德,小臣欲守箕山之節。”使者以聞。莽說其言,不強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