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野人屯的往事(一)[第1頁/共3頁]
半夜時分,蹲在樓下守了大半宿的邱大爺估摸著房間裡的燈火已滅了一個時候,內心深思著那些人該是入眠了。二層屋子對於他來講不過是小菜一碟,手腳並用,哼哧一口氣就爬了上去。
我見她不幸,也實話相告她的親人應當是被錢鼠爺所殺,那女人也是個有血性的人,我籌算帶她一起走她卻不肯,說是必然要報仇。”
邱大爺點頭道:“幫了,當時實在我是不想的,逃命要緊,但是那女人奉告我,我一小我是出不了這片山的,當年的青丘國主在這片山上另有一支陰靈軍隊保護,隻要有人動了鄉村裡的東西決計不成能活著走出去。”
“是啊,冇瞞她,我說我拿了當盤費,她說隻要沾過那些寶藏的人都不會活著走出去。”
說著,邱大爺把本身的衣服給撩了起起來,指著本身的後背衝我們比劃道:“就是這兒,有四五道血痕子,感受像是人撓的。那人實在是不肯再下去的,哪知錢鼠爺取脫手槍頂在他腦門上說不下去就打死他,那人冇得體例,隻好又下去了。我們跟那水塘邊守著,二十幾分鐘後有一串紅色的血漸漸往上浮,到了水麵散開了,連個泡泡都冇冒,那人就再也冇上來。”
“那小我手特彆長,手掌有我兩個大,腳也很大,人很結實,傳聞是個廣西人。之前祖上是靠采珍珠為生的,到了水裡那人比魚還矯捷,呼啦一下子就不見人影。我們當時都很鎮靜,錢鼠爺一會兒用衣服擦擦那金疙瘩,一會兒又放在嘴裡咬,給他樂的特地叮囑我早晨弄桌好酒菜。
我深思著跟著這群人當時是冇體例得混口飯吃,現在籌算要我的命了,我必定不能久留。跟了錢鼠爺那麼多年,我曉得他有個風俗,睡覺前都會在屋子裡安插警報線。當天夜裡,我偷偷流進他的屋子,他們隻曉得我走路無聲,但是卻不曉得我能在夜裡看清東西。我籌算偷點川資連夜走人,不想兩枚金幣隻拿到了一枚,連夜就躲進了山裡。
偷來偷去,那一日在一小鎮上見到個商隊,四五皮高大大馬,騎馬的人那穿著一看就是有錢的人,綢緞料子,黑麪布鞋一塵不染。邱大爺窩那幾日盤桓在一堆棧門外尋覓彆人吃剩的飯菜充饑,這鎮子很有些偏僻,很少有這般的大隊人馬顛末,他便有了想動手的心機。
“她帶我去了一個處所……”
瘦子笑道:“這你也信,唬你的吧,讓個丫頭電影給蒙了。”
當時我還是個半大孩子,送菜出來的時候聽到有人嘀咕我的名字,那天錢鼠爺破天荒的把我喊上了桌子,還給我夾菜。我也不傻,估摸著他們是籌算第二天逼我下水,這些人殺人放火慣了,啥事做不出來,我隻能對付,喝了幾口酒假裝醉倒了。
到了野人屯,那些人挑了一處住處,白日錢鼠爺就帶著人在村裡到處走,早晨則在院子熟行上拿著星盤不斷的比對。邱大爺是賣力給這群人做飯洗衣的,他發明此中有兩件褂子上有血跡,內心明白這鄉村裡的人怕是已經都糟了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