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後記 一場最美的邂逅[第1頁/共1頁]
以是2013年,再度拿起《最美》,持續安寧跟莫庭的故事,一點都不陌生,另有薔薇、毛毛、朝陽等,他們就像是一向在身邊未曾分開過的一群朋友。
數年不見,莫庭和安寧成熟了,也有了孩子,龍鳳胎,連我都戀慕。
另有誰,如何了?
另有老三,有女朋友了。
我寫文,老是風俗性地將內裡的人物設想成實際中活生儲存在的人。
薔薇,她啊,是有點腹黑的,你們看出來了嗎?我是看出來了。
偶然候跟朋友出去逛街,就會想,莫庭陪安寧逛街會是甚麼景象?安寧必定會很“中肯”地誇試衣服的莫庭說:“你穿甚麼都……”“都差未幾?”“呃,都都雅!”
2013年10月20日
帥氣的朝陽,不想結婚的女男人喲。
上班的時候,電腦中間放一本小本子,想到甚麼就記錄下來,“安寧明天要去獻血了,就要碰上徐莫庭了,碰上後兩人說點甚麼呢?”然後大半天都在想,莫庭上了獻血車會有啥表示?
我一向感覺,故事外的我們,與故事裡的他們,能遇見就是一場最美的相逢。
難忘芳華,難忘的實在不是本身當時的年青,而是在那些年代裡跟你在一起無所顧忌享用芳華的人。
以是2010年寫完《最美》後,我也老是會常常想起他們。
早晨睡覺的時候,枕頭邊小本子和筆也是常伴的,睡前靈感比較多,想到甚麼,就摸黑寫下來,然後白日,很艱苦地判定本身究竟寫的是啥,莫庭到底做了啥。唔,字要不要這麼丟臉啊。
不管我有冇有在寫他們,他們都是在那邊的。
《最美》再次畫上句點,但我不會健忘有莫庭、阿喵他們伴跟著我的那段光陰,想來今後我還會時不時想起他們,會想他們過得好嗎……
毛毛呢,還是老模樣,不耍地痞就渾身不舒暢。
我記得最早動心機惟寫《最美遇見你》是大學鄰近畢業的時候,一邊寫論文,一邊想安寧和莫庭,但真正脫手寫是畢業後做第一份事情那會兒。
你們也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