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被移交了[第2頁/共3頁]
“乾窺伺的?殺過人?”
“嗯!”
從這個案子來講,辦好了也冇功績,最多算是個治安案件。對柏衛國,他們是冇有司法權的,要措置,也是人家軍隊本身措置。而另一方,固然柏甚麼衛國說他們是小偷,可也拿不出證據。案發明場固然收繳了一些凶器,隻是現在遭到傷殘結果的倒是拿凶器的一方。
前來叨教的副所長,看所長半天冇言語,想了想就想到了所長在躊躇甚麼,給所長出了個主張。
另一個,那就是這事產生的不是處所。這事在軍隊駐地,或者是他出差的空降軍駐地,亦或是在轉車的鄭州,題目都還好辦。柏衛國這趟回家是順道,冇甚麼事情的話,就冇有任何題目。車票盤費甚麼的回軍隊報銷,大隊財務也不會說甚麼,就算和柏衛國不對於的政委蘇博藝曉得了,也不會說甚麼。過家門而不入的那是大禹,不是我們這類平常人。
兩人中,一人是右臂肘樞紐被折斷,橈側腕長伸肌和橈側腕短伸肌被扯破,也就是說,這傢夥的右胳膊已經鐵定廢掉了,這已經達到了傷殘標準。另一人則是脾臟分裂,需求停止手術。可讓他撓頭的是,形成這個成果的另一方是現役甲士。
但出了事情,這就是題目了。柏衛國事出差,在出差打算裡,也不成能上報柏衛國還要偷空回家看看。以是,在上報的路程中,並冇有他家地點的都會。但現在,他卻在打算中冇有呈現的都會裡,惹出了這麼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如果有人要究查,柏衛國絕逃脫不了任務。帶領們會想,你如果不在那下車,不就冇這事了麼。
可要辦不好,也會有不小的費事。他們現在並不曉得柏衛國的戰役豪傑身份,因為出示的軍官證上,說明的身份是陸軍學院的教官。可有一點,引發了所長的正視,那就是軍銜,二十一歲的上尉啊!以他對軍隊的體味,這起碼也是個正連職的軍官了。那麼,誰曉得這傢夥是不是有甚麼背景呢?這要措置不好,引發軍隊方麵的反彈,任務可就都在他這裡了。
在這個年代,鐵路體係是很牛的。他們象一個獨立王國,有本身的公安局、派出所,有本身的查察院和法院,有本身的病院、黌舍等等。隻如果和鐵路沾邊的事,外人是無權乾與的。但題目是,軍隊也是一樣有本身的一套體係,並且比鐵路體係更齊備和強大。
但這還都是前麵能夠會碰到的費事,柏衛國現在急需處理的,是麵前的費事。
捉賊拿臟,他這隻是在小偷未到手之前,提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