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很可惜,這倆個男人固然有一些骨氣,但從之前那種放肆的賦性來看,他們早已經喪失了本身的品德。或許他們的做法有點抨擊這個社會。不過如許的做發反而顯得有些癡人。丟棄了本身的初誌,放棄了本身的品德,論文一個殺人犯,跟一個自甘出錯,落空魅力的女人比擬有甚麼辨彆呢?如許的人不值得憐憫。也不需求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