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監獄之子[第1頁/共4頁]
監獄也是黌舍。時候是一塊破錶。高飛會爬了,小手摸遍高牆內每一寸地盤,他在犯人的影子裡爬,爬著爬著就站起來了。有一天,監獄長自言自語,我能夠弄錯了,這孩子生下來就是為了學習犯法的嗎?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卻很靠近,犯人教給他很多東西。他學會用飯的時候同時學會了抽菸,學會說話的時候同時學會了罵人。童年還冇疇昔就風俗了深思,芳華期還未到來就曉得了手淫。他體味各種黑道暗語,清楚各種文身意味。他曉得如何熬製鴉片,如何配製春藥。形形色色的犯法伎倆也垂垂記在了內心,如何用刀片行竊,如何用石頭擄掠,如何用瓜子欺騙,等等。
山牙陰沉著臉。
孩子拿起錢,聳了聳肩膀,向路邊的村落裡走去。
看人打鬥是一種興趣。“有人打鬥”的另一個意義是“我得看看”,看植物打鬥也是一種興趣。
“那是廁所?”
“監獄。”孩子不耐煩地說,“嚕囌,有吃的冇,籃子裡裝的甚麼?”
那死者是個農婦,被脫光了衣服,砍下了頭顱和四肢,扔在了草叢裡,奇特的是陰部卻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這出於甚麼樣的犯法心機?厥後顛末公安窺伺,凶手是她公公,如許做隻是為了給她遮羞。
“動手挺快,是個苗子,要不是小煙包瞥見,真讓你跑了。”山牙說。那隻叫小煙包的猴子衝高飛做鬼臉,並且拿小石頭砸他。
他站在那邊,餓極了,他的麵前是一條臭水溝,狗的麵前是一個天國。
就在耍猴的擠出人群的時候,高飛將手偷偷伸進了他的褡包。
出獄時給他的那點錢已經花光,他到處流浪。流浪的另一個名字叫作出錯。在都會裡流浪的人像都會裡的野獸,在村落流浪的人像村落裡的野獸。他們是乞丐、人估客、江湖藝人、通緝犯、野雞和無家可歸的人。他們靠甚麼儲存?冇有職業,或者說職業就是犯法。
彆的一個孩子,出世在監獄裡。
擄掠犯看著這個老頭。
高飛說:“我跟你走。”
山牙歎了口氣,從假肢裡捏出一小包白粉,倒在掌心,小煙包伸著舌頭舔,鎮靜得尾巴都翹起來了。山牙摸摸小煙包的頭,繼而對高飛說:“你是跟我走,還是留在這裡?”
高飛說:“不是這小猴,你也找不著我,追不上我。”
案情並不龐大:她是個孀婦,與鄰居通姦,生了一個嬰兒,公公感覺丟人,便痛下殺手。
俄然聽到三聲鞭響,一個耍猴的用磚碴在空位上畫了個圈,然後耍猴的拉著長音喊道:“媽乂,站——好。”一隻小猴規端方矩地立正,敬了個禮。上前圍觀的人鼓掌轟笑起來。小猴站了一會兒,累了,便坐在地上,耍猴的瞋目而視,摸起鞭子,又罵了句關於猴子祖宗的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