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幫忙[第1頁/共3頁]
國度變了,配角也換了,二者之間的筆墨又如何能夠近似呢?校語中所謂“餘悉同”該當是指內容不異,筆墨也大抵相仿罷了,而不是說整篇能夠照搬,“《列異傳》曰莫耶為楚王作劍”,魯迅輯本並未依從照搬而隻能參照彆書將“莫耶”仍然寫作“乾將莫耶(邪)”,這一點就很申明題目;何況校記不但指《列異傳》,還包含了《搜神記》,而《搜神記》的內容雖與《列士傳》不異,但筆墨卻完整兩樣,明顯不能僅僅校改幾字後便能夠又同時視作是《搜神記》逸文的。是以《古小說拘沈・列異傳》中編錄的眉間尺故事是否係曹丕所作是很為可疑的。
這裡應當申明,魯迅《古小說拘沈》是不決稿,生前並未刊印。群眾文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魯迅編錄古籍叢編》第1卷編入了《古小說拘沈》,並“按手稿及原引據書停止了開端的訂正”。《列異傳》原引據書《承平禦覽》,《叢編》是以景宋本作訂正的,是以筆者也以景宋本為據(係用中華書局縮印之商務印書館1935年景宋本,1960版,1998年重印本)。《叢編》如果冇有作訂正,當然不會發明題目,如1938年版《魯迅選集》第8卷支出時的環境一樣;但既然作了訂正,並且原書編輯者也供應了這類便當,所引據之書均注瞭然書名及卷次,這就冇有來由不寫出校記,特彆是當書名、作者都不符合(劉向的《列士傳》變成了曹丕的《列異傳》),原書編輯者又作了校改時更應當加以申明,指出其異同。並且,筆者覺得單用景宋本訂正,仍然能夠會存在一個題目:宋刊本當然優於各種傳抄轉刻本,但是魯迅當年在紹興清算古籍時不大能夠用到宋刊本。他厥後到北京輯校《嵇康集》時還隻能取清朝“鮑崇城刻本《承平禦覽》”停止比勘。1927年魯迅在廣州購到清朝南海李氏重刻本,這約莫不過是據鮑刻本傳刻。直到1935年底,魯迅才預定購到商務印書館方纔出版的景宋本一套,但是此時已是魯迅生命的最後一年,他已無時候再以景宋本來重新訂正《古小說拘沈》了。因為《承平禦覽》傳播的時候長,版本浩繁,各本中的筆墨是有出入的,魯迅按照明清刻本所編錄的筆墨是否會與宋刊本有異呢?這是不能平空作出推斷的,明顯這就很有比勘的需求。因此群眾文學出版社編輯出版《魯迅編錄古籍叢編》時,不該隻尋求善本,《列異傳》也不該僅以宋刊本停止訂正,還應當用魯迅所利用的版本停止彙校,並著其異同,如許如果碰到異文,不管是版本上的題目還是輯校上的題目就會清清楚楚了。如果彙校證明是因為版本分歧而呈現的差彆,那麼將《列士傳》改頭換麵變成《列異傳》的任務就不在魯迅而是明清時的傳抄轉刻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