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逼婚(1)[第1頁/共3頁]
秦孝公之前存在縣一級行政機構,但不遍及。商鞅變法遍及推行縣製,萬戶以上縣設令,不滿萬戶的設長,俸祿由三萬石到一千石不等,在縣令、長以下設丞等,官吏支付國度俸祿,國君有權任免。這一套機構無益於中心集權,成為中國郡縣製國度機器的雛形。
糧食作物種類與漫衍
7遷都鹹陽。
除了牛耕外,另有馬耕,地區更加遍及。
當時把農業稱為本業,是國富兵強的根本,而把貿易和手產業稱為“末業”。商鞅對儘力運營農業的免除賦役,而對處置貿易或怠惰乃至好不起租稅的,充公為官奴婢。這對生長農業出產有好處。為了增加稅收,鼓勵一家一戶的出產,規定家中有兩個成年男人結婚後必須分炊,另立流派,女子到必然春秋必須出嫁,不然,多交納賦稅。在客觀上促使了一家一戶小農經濟的生長,從而成為封建經濟的首要特性。一家一戶成為出產運營單位,分炊析產,使階層常常在變動當中。
嘉獎軍功,凡是有軍功的,都能夠獲得賜爵、賜地、賜官的誇獎。殺得仇敵甲士一人,並獲得其首級的賜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庶子一人,可當五十石俸祿的官。製定了軍功二十等爵:1公士;2上造;3簪象(又稱謀人);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按爵位凹凸授予各種特權、弛刑、服飾、宅兆。嚴格製止私鬥,違犯的各以輕重施刑大小。以此鼓勵人們為國度作戰,併產生了多量的自耕農和地主,構成了“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局麵。
魏惠王稱霸之時,韓國國力尚弱,臣子申不害勸說君主韓昭侯憑藉魏國,承認魏國霸權,同時對內以法治國,實施進一步鼎新。[30]
鐵製東西進一步推行
畜力種田得以推行
3重本抑末,嘉獎耕織
前355年,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施變法。
胡服騎射
趙武靈王是戰國時趙國的一名昂揚有為的國君,他為了抵抗北方胡人的侵犯,實施了“胡服騎射”的軍事鼎新。鼎新的中間內容是穿胡人的打扮,學習胡人騎馬射箭的作戰體例。其服上褶下絝,有貂、蟬為飾的武冠,金鉤為飾的具帶,足上穿靴,便是騎射。為此,他力排眾議,帶頭穿胡服,習騎馬,練射箭,親身練習兵士,使趙國軍事力量日趨強大,而能西退胡人,北滅中山國,成為“戰國七雄”之一。[32]
4推行縣製
因為列國土壤、氣候平分歧而蒔植分歧的莊稼,糧食作物種類也有所分歧。